
朗读
为促进我市工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努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水平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升我市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市自2019年开始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一)遴选基本条件:
1.50家试点企业:(1)在义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低于D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不得低于B2类。(3) 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含)、年度纳税(费)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含),2018年营业收入和税收保持正增长、利润总额为正数(对于新设并已投产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5)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属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6)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投资驱动、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和规范管理等八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另外,如企业具备其他符合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因素,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2.X类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直接纳入。
3.Y类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且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发展影响重大、带动性强、管理较为规范,且承诺2019年销售收入和税收增长10%以上的企业。
(二)具体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