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什么是既有多层住宅?
答:成片开发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非单一产权无电梯住宅(不包括垂直房、分割转让房)。
二.哪些符合加梯资金补助?
答:(一)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业主30万元/台的补助(用于加装电梯及管线迁改)。
(二)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三)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可通过在楼道中设置简易折叠方便椅、完善楼梯扶手和无障碍设施、居民自建接力式代步设备等措施积极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政府对接力式代步设备建设给予1万元/台的补助。
三.加装条件?
答:(一)具有合法的权属文件;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四)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四.“加梯”资金由谁承担?
答:加装及其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可根据楼层的受益、影响等因素协商分摊系数后共同出资。
五.那么老楼“加梯”到底该怎样申请实施呢?
答:实施主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相关协议、现场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明确是否符合加装电梯条件。实施主体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加装电梯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