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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鄞政办发〔2023〕27号

朗读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 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鄞州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七创争先·攀高进位”的工作要求,围绕有序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这条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流动人口“八个有”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保障为重点,以“浙里新市民”为载体,积极推动流动人口工作向政策机制灵敏化、就业创业活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规范化和新老鄞州人融合化方向发展,切实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贡献流动人口力量。

一、坚持素质为本,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文化水平

(一)全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先行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鄞州试点。深入落实《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新市民普法一件事”的系统应用推广,建立区级宣教培训导师库,完善宣教培训体系,围绕外来务工人员精准宣教,不断推进线下培育基地、体验中心(体验室)等宣教培训场所建设,开展全覆盖多形式宣教培育活动。9月份以后根据市部署,按照“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多元参与、市县联动、注重实效”原则,全面实施开展全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素养、安全素质和文明素养。(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积极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落实国家关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方针,深化完善“居住证+积分”入学制度。从2023年起,我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评工作统一纳入“浙里新市民”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社保缴存地全大市互认。按照积分排序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持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入学,做好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列入省民生实事工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坚持就业优先,不断推动流动人口充分就业

(三)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实现全区“15分钟灵活就业圈”全覆盖,积极推动意外伤害保险-灵活保广覆盖,有力确保新市民更充分就业,更安心就业。强化新市民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者社保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岗位等政策扶持。牢牢守住“劳有所得”底线,擦亮“鄞州无欠薪”名片,全力护航亚运会,强化“管行业也要管欠薪”治理格局,推动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储备情况排查,探索干部外派至相关行业的工作方式,凝聚工作合力,夯实欠薪纠纷源头治理基础。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施容缺受理,指派律师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指导,落实农民工维权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畅通成长成才通道。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各行业薪资增长引导机制和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待遇水平合理增长,鼓励用人单位优化设置技能绩效薪酬层级,强化带徒津贴、荣誉津贴等多种激励措施,提高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职业成长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新市民技能人才成长生态圈,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深化“技行鄞州”技能竞赛品牌,深度挖掘各类高技能人才,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0.9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坚持以人为重,不断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

(五)强化要素供给。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租赁用地供应,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来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流动人口住房条件差、租金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多方筹集保障房源。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引导多主体投资,盘活市场存量。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000套(间),用于解决无房流动人口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拓宽安居渠道。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并举,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深入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实现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人依申请应保尽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基层为要,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八)继续深化户籍制度和新型居住证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户口迁移政策,提升积分落户政策吸引力和群众知晓度,广泛吸引各类人才和劳动者来甬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不断提高新型居住证覆盖率,推动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办证网上受理、到期签注自动提醒等应用服务,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渠道申报居住证的登记比例。(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工作。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为依据,根据省、市公安部门关于流动人口管理“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域响应、全民满意、全面提高的要求,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集中大排查工作,做到“逐户清理、逐人登记、严查严控、不留死角”,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现状、提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登记信息准确率、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且均需达95%以上。(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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