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鄞州区“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和春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1月4日“全省春运与‘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市政府续会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安部和“全省春运与‘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最大程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最大范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鄞州区“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陈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10日前)。各镇乡(街道、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3年1月11日至3月31日)。组织各级力量,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形成长效,并将本地区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于4月1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陆建丰,联系电话及传真:88185018)。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在春节、元宵、各级“两会”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春节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高层地下建筑、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检查;元宵期间,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场所单位的检查,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防措施;各级“两会”期间,要加强对政府机关、涉及民生的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检查。
(二)开展企业工厂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结合“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针对企业工厂连接相邻厂房、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尤其是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统一开展“网格化”排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对拒不整改的,要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等有效手段,拆除违章建筑。要督促企业工厂落实本企业单位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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