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的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平安鄞州”建设,按照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推进和产业转移升级步伐的加快,一批企业转产、停产、腾迁带来闲置厂房(包括仓库、下同)日趋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将这些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变成了群租房、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及各种娱乐场所等。其中,有相当部分属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土地使用性质,同时还存在着违章搭建、私自加层等违法现象。这些违法现象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群租区域以及商场、超市、宾馆、人员密集场所等,用可燃材料分隔房间、电线乱拉乱接、消防设施不足、逃生通道堵塞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旦有突发火情,极易引起群死群伤事件。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事关科学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我区形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的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安全工作原则和重点
做好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特别是擅自改为群租房,或改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各种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擅自改作生产、使用、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等;
(三)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或租给无资质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
(四)用可燃材料分隔房间、电线乱拉乱接、消防设施不足、逃生通道堵塞,或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与住宿合用等火灾事故隐患的;
(五)设备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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