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政府办 > 正文

关于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对流动人口实施统一服务与管理,充分调动他们创业创新和投身和谐鄞州建设的积极性,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的意义

  (一)有利于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稳定优质劳动力资源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可以为有效稳定外来劳动力和吸引优质劳动力资源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二)有利于加强服务和管理。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有效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利于体现执政为民理念。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能基本规范流动人口最迫切需要的就学、住房、就医等问题,也是政府执政为民、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执政为民、政策留人、制度管人”的要求,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分类服务管理,为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居住证类型和申领条件

  (一)类型。

  居住证分为《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两类。

  (二)申领条件。

  1.临时居住证: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本区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本区10日内申领《临时居住证》(16周岁以下人员随其父母登记)。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教学实习的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临时居住证》。

  2.居住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居住证》:

  (1)持有《临时居住证》(原已申领的暂住证视为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职业;

  (4)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初级工(五级)以上技术等级;

  (5)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已满3年,且到法定退休年龄至少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已参保缴费的年限);

  (6)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政策待遇

  (一)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以下待遇:

  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免费享受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意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在技术职称的评定、劳动资格证书的取得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20181107/1551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