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教育局 > 正文

鄞州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朗读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的社会人员;

2.在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区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4.在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08:30-17:30(10月1日-8日系统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2.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宁波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鄞州区教育局”;

②选择“确认点”。该页面请选择“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③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④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20日-10月21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jiaoyuju/2020/1030/2970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