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国税发〔2013〕13号
泰顺县国家税务局关于
进一步推进扶工兴贸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局各科室、稽查局、信息中心:
为深入落实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扶工兴贸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国税发〔2013〕41号)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扶工兴贸力度,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绿色崛起、跨越发展和转型升级,在2012年“扶工兴贸”和“百日扶工解千难”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1.建立优惠政策跟踪落实制度。强化大局意识,把握政策实质,做好落实税收优惠有关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税收优惠落到实处。建立政策跟踪落实制度,设立跟踪管理台账,详细列明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减免税项目、有效期、减免税备案年限、每年减免税额等相关信息,梳理企业清单逐户登记政策落实情况。寻找政策落实的盲点,对应享未享的企业,查明原因,主动联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及时了解重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及难点,开展点对点专题辅导,帮助企业详细梳理税收优惠资格条件、审批手续,辅导规范财务核算,健全完善备案资料,确保企业准确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
2.严格政策执行责任追究。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跟踪调研落实成效和不足,对检查中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没有落实的,迅速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优惠政策落实不偏离、不走样,真正让纳税人受益。[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
二、全力推进“个转企”工作
3.加强“个转企”政策宣传。充分运用税源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日常信息采集和部门间信息反馈,重点针对专业市场、个体大户开展信息排摸,不定期开展上门政策宣传,引导个体户转变思路,拓宽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征收管理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
4.放宽“个转企”纳税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对“个转企”的纳税人,其在个体经营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如果没有原始有效凭证证明其价值,可以按照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价值,报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其折旧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
5.加强“个转企”纳税人帐证辅导。“个转企”后纳税人账证不健全的,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积极辅导督促纳税人建账建制,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
6.开辟“个转企”税务登记便捷通道。县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开通“个转企”税务登记绿色通道,设立“个转企”税务登记指示牌,由专人提供登记咨询,辅导办理“个转企”税务登记工作,为“个转企”纳税人提供畅通、便捷的登记服务。[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
三、优化外贸进出口服务
7.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措施、退税自动审核系统,提高退税审核、审批效率;积极做好退税计划预测,主动向上级争取充裕退税计划,确保退税资金需要;对生产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资料,在受理后当月审核、审批完毕,次月初即办理退库手续,对重点生产企业实行当月受理、当月办理税款退库手续;对外贸企业,实行按月多次受理申报,并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按月多次办理退税;改进新办出口企业首次退税前实地调查、约谈方法,切实加快中小企业退税速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局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