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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技〔2018〕108号
关于印发《泰顺县教育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泰顺县教育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教育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泰顺县创建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创建以“管理理念先进、管理水平高效、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体系健全”为宗旨,以“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使用高效”为工作目标,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建设、配备,一手抓管理、使用,力求做到“三化”:即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应用,全面提高教育装备建、管、用水平,促进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标准的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
二、工作要求
全县以创“示范县”为总引领、学校以创“示范校”为平台、以创“示范功能室”为突破口,实施三个示范联动创建。为保证创建工作出实效,机制是保障,各校要实施工作例会制、项目责任制、过程督导制、责任追究制四个机制。以时间倒逼工作进度,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着力加强管理和使用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三、具体做法
为使学校在落实具体工作上有着力点,现就如何创建提出以下四方面的指导意见,供你们参考。
(一)高度重视,全力谋划创建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开学初的校长工作会议和教育局关于印发《泰顺县创建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泰教技〔2018〕41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并结合本校实际,尽早谋划创建工作的思路和流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学校领导班子和每个功能室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任务;成立若干个以功能室负责人为组长、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任课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创建工作小组,明确组内人员的分工和具体工作职责。
2.明确创建思路
学校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各个功能室创建的具体时间和实施步骤,明确创建过程需投入的经费和添置的设施设备,将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人,落实具体的创建举措。
3.制定计划制度
各创建工作小组要制订好相关功能室创建的工作计划,提出创建的措施,存在的困难,解决的策略和步骤。计划制度制定要参考教育技术中心下发的规章制度,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原有制度,重新修订各功能室的制度与作用,必须上墙的,学校要统一装裱上挂。
4.确定申报项目
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学校现有的功能室和近期新建的功能室现状,逐项对照相应的功能室考核细则打分。学校申报项目要经学校领导小组周密研究后,确定申报示范功能室和达标功能室的个数与具体项目,填写好《学校功能室申报明细表》(见附件),在6月25号前上报教育技术中心汇总确认。联系人:邱雪扬,邮箱:tsqxy@126.com。注意事项:学校所有的功能室都必须申报评估,分为达标和示范两类。原则上,示范功能室数量要比达标功能室的数量比例少,申报的示范功能室自评分在85分以上、数量为功能室总数量的25%-40%之间为宜,具体情况视学校功能室的总量和质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