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教基〔2018〕107号
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泰顺县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的通知
各中学(附中),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泰顺县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泰顺县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2017年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的通知》(温教基函〔2017〕31号)和《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顺县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基〔2018〕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在考生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