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越委(2008)3号
关于加强2008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2008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精神,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针对春节期间奢侈浪费、收礼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容易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要把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强调和重申有关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各项纪律和规定,把那些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体现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体现到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上,体现到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讲求实效,提高效率,控制规模,任何单位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节日期间,要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积极落实帮扶救助工作。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不按规定停放公车;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机关干部违反规定参与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
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更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好班子和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镇纪委将组织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抄送:上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