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商贸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的若干激励政策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于加快发展工业、商贸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的

若干激励政策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镇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创和固本、创优争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我镇加快发展工业、商贸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提出如下若干激励政策。

一、规模激励政策

1、凡当年新列入全市“百强企业”排名前十位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凡当年列入全市“百强企业”排名十一至三十位的,奖励人民币4000元。

3、凡当年列入全市“百强企业”排名三十一至五十位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4、凡当年新列入全市“百强企业”排名后五十位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5、当年销售收入(税务部门依据)首创60亿元、50亿元、40亿元、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别奖励人民币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二、技改投入激励政策

1、 凡当年生产性技改投入在500-1000万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2000元。

2、凡当年生产性技改投入在1001-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凡当年生产性技改投入在5001-1亿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10000元。

4、凡当年生产性技改投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人民币1.5万元。

三、外向型经济激励政策

1、鼓励以新批、增资、股权并购等多种形式(以批准证书为准)实现合同外资、增资。合同利用外资在50万美元及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5020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的奖励人民币4000元;2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人民币6000元。

2、对当年实际到帐外资进行奖励,每实到1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

3、自营出口(以海关数为准)实行分档奖励:自营出口额在100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500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当年新获权、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再奖励人民币2000元。若自营出口与前一年同比出现负增长的不予奖励。

4、鼓励开展加工贸易,对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按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元。

5、鼓励企业境外兴办公司,经外经贸批准,当年在境外注册设立公司的,每家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科技激励政策

1、凡列入国家级科技项目的,每只奖励人民币5000元;省级科技项目的,每只奖励人民币2000元,地、县市级的,每只奖励人民币500元。

2、凡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含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每家奖励人民币4000元,地市级的,每家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凡争创省级科技研发中心的,每家奖励人民币4000元;地市级的,每家奖励人民币2000元;县市级的,每家奖励人民币1000元。

4、鼓励专利申请。申请获得专利发明证书的,每只奖励人民币500元。

5、加快高新产品的研发、试制、鉴定。凡开发申请省级新产品的,每只奖励人民币1000元;地市级的,每只600元;县市级的,每只奖励400元,经成果鉴定的,每只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企业管理激励政策

1、当年新通过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当年企业通过清洁化生产企业、循环经济企业、绿色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的,每项市级奖励人民币3000元,省级奖励人民币6000元。

3、当年成为上市企业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4、凡企业创绍兴市级名牌名品的,每只奖励人民币5000元;省级每只奖励人民币10000元;国家级每只奖励人民币20000元。

5、凡企业商标被绍兴市评定为著名商标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省级奖励人民币10000元;国家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六、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1、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凡外资引进每1万美元奖励人民币20元;凡内资引进每1万元奖励人民币2元,按实际到位资金奖励,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凡属市外投资者来本镇创办企业的,按实际投资额千分之一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元。

3、凡工业投资项目落户在工业区标准厂房,按其租赁或购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一次性奖励给项目投资者。

4、在镇工业区块建设标准厂房用于出售或出租的,按出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一次性奖励给建设业主。

七、商贸发展激励政策

1、投入奖。各商贸服务企业年度实际投入按每50万元奖励人民币50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属内资引进的按每50万元奖励人民币60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0元;属外资引进的按每1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鼓励工业和建筑业主投资三产项目,单体投资超过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根据有关批文和资金到位为准)分别奖励人民币6000元和1万元。

2、品牌奖。各商贸服务企业当年获绍兴名牌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浙江省名牌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全国名牌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商贸服务企业当年通过ISO9001ISO14000ISO8000认证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八、考核办法及资金来源

1、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及统计情况以及各村、企业年终申报,由镇建设发展办负责审核,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执行。

2、奖励资金由镇财政列支。

3、凡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件的;不履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要求和义务的,不得享受本意见的有关政策奖励。

4、本激励政策自发文日起实施,具体由镇建设发展办负责解释。

 

                                中共道墟镇委员会

                                  道墟镇人民政府

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419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