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加快我镇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2]17号)和市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8]60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镇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分类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我镇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力争用二到三年的时间,全镇各行政村普遍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全镇每年完成5个左右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任务,全面改变我镇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现状,使文化室成为农民群众文化娱乐、培训教育、健身活动的农民乐园,为“文化强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标准
根据市有关精神,我镇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以省级“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标准为依据,可与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也可单独建设,具体为:
1、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一般为150—300平方米,并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①综合活动室(若干个):主要用于文体娱乐、播放映视、青少年活动、老年活动等,并配有相应设备。
②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图书报刊杂志不少于1000册,逐步配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三级中心。
③教室培训室:主要用于思想道德教育、农技知识培训、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普法讲座和科普讲座等。
2、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室外文化场地,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有篮球场、健身点、宣传窗(内容包括阅报栏、村务公开栏)和黑板报等。
3、有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四、资金奖励补助办法
村级综合性文化活动室以行政村投入为主体,在确保功能配套基本齐全,符合标准要求,经验收合格,市一次性补助2万元,镇根据实际情况也予以一定补助。凡已通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村级物业经营等政策享受财政补助的村级文化活动室不再重复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领导,镇成立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忠芬任组长、镇各办公室、文化站、国土办、广电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2、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要认真研究村级文化阵地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责任主体,各办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全力配合支持各村文化阵地建设。
3、注重资源整合。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村在文化活动室建设中,要通盘考虑,注重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特别是要与当前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4、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要求高、任务重、资金量大,各村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在加大村级投入的同时,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盘活闲置资产,采用企业、个人冠名资助或无偿捐助等办法,形成多元化投资建设格局。
5、规范建设管理。各村要根据全镇的目标要求和本地的实际情况,于5月30日前向镇文化阵地建设办公室上报建设规划,镇根据各村情况适当调整予以确认,并根据规划由镇文化站和联村干部负责督查各村建设进度。建设竣工后,办公室负责向市报告验收。
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既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实事工程,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基本要求和“文化强市”建设的具体内容,也是政府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从切实关注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中共道墟镇委员会
道墟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