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同时省、绍兴市及市“两会”又将陆续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上虞市委 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2010〕43号)及《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虞安办〔2010〕17号)文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1、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和挂牌隐患情况;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企事业单位接送车、农机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情况;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水上交通及渡口安全的监督检查情况;车站、码头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管理情况;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出租居住房、“三合一”等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产品及工艺的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情况及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4、建筑工地: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防止起重机械的倒塌、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垮塌、基坑的坍塌、人员坠落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责任制、现场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
5、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宾馆、学校、浴室、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矿山企业: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电力、旅游、教体、民爆器材、水务、市场、广电、供销、农机、森林防火等行业和领域安全检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实施。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检查阶段(1月10日至1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同时,要根据2010年以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结合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实施一次“回头看”和再排查,防止隐患反弹,切实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1月21日至1月30日)
由市领导带队,抽调有关部门,分七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危险化学品组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余云才
责任部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牵头部门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及在建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配合。
第二组:商贸流通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吕 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供销总社、市商贸国资总公司、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牵头部门为市服务业发展局。
工作职责:市旅游局、市供销总社、市商贸国资总公司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文广局、市工商局、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配合。
第三组:文教卫生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方 静
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民宗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部门为市教体局。
工作职责:市教体局负责学校安全(包括学校食品、所属建设工程和学生接送车、学校周边安全等)、各类节日文体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影剧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的安全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各医院和学校有关冬季疾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公共卫生检查;市民宗局负责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市文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开展工作。
第四组:道路交通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程学法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供电局,牵头部门为市公安局。
工作职责: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全市道路、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居住出租房、“三合一”等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市交通局负责渡口、客运车站、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码头安全检查;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局配合。
第五组:农林渔牧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程学法
责任部门:市农林渔牧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围垦局,牵头部门为市农林渔牧局。
工作职责:市农林渔牧局负责农机车辆、山林、渔业生产的安全检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库、标准堤塘和小水电站的安全检查;围垦局负责所辖单位、围涂工程的安全检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第六组:乡镇(街道)和工矿企业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吴志育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牵头部门为市安监局。
工作职责:市安监局负责矿山、园区外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工商局、市供电局配合;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各自所属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七组:建设工程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赵如浪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城市改造管理局,牵头部门为市建设局。
工作职责:市建设局负责所属建设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城镇燃气等安全检查;市交通局负责重点交通工程的安全检查;水利局负责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等安全检查;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市城市改造管理局负责拆迁工程的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加强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好、开展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动力,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强化措施、取得实效。
(二)抓好自查,落实责任。企业自查是整个大检查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督促本地本部门内所属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履行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督促企业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认真负责、从严过细。要深入细致,注重实效,不放过任何隐患,发现问题,坚决查处,确保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2011年1月30日前将《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市安委办。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协调、汇总职责,将本组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亦于2011年1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要建立和完善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责任问责制度,保持信息畅通;要加强春节期间特别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准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月2日至2月7日每天15时前必须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2月8日16时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上报表》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单位要将值班人员安排表于1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2191225,传真:82191212,值班电话:82191202,电子邮箱:安监局政务网或sysafety@163.com。
附件1: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
附件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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