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上虞市教体局 上虞市财政局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实施,群众体育工作日益成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民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先后建起了江滨体育公园,市健身中心和市民中心体育场,乡镇(街道)的体育设施也得到不断改善,目前全市建有灯光球场139个,水泥篮球场472个,文体活动室221个,室外健身路径363条,安装健身器材7266件,惠及百姓,方便群众。“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基本形成,但当前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管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部分设施安装时间较长,重使用轻管理现象较为突出,导致部分场地无人管理,器材老化损毁严重,给广大群众正常健身活动的开展带来诸多不便,留下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深化全民健身工程,确保我市群众拥有良好的健身场所,现就加强我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1.全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是指市本级室外公共体育设施、乡镇(街道)本级室外公共体育设施﹑行政村(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全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实行“谁所有,谁受益,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市本级公共体育设施是指市健身中心、市民中心体育场、江滨体育公园、龙山公园等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分别由市教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实施维护管理;乡镇(街道)本级的公共体育设施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维护和管理;行政村(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由所在行政村和社区负责实施维护管理。
2.自发文即日起新建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健身路径工程,必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室外体育设施招标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3.凡发文日前所建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请相关维护管理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必要的安全检查。对确需更换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更换或拆除,并将有关检查整改情况于当年3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汇总,由市教体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层面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核查,实行必要的奖补。
二、健全机制,落实措施
1.建立管理队伍。市教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要负责落实单位和责任科室切实做好市级层面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管理网络,指定专人担任体育设施管理信息员。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信息员名单请各乡镇(街道)汇总后于每年的
2.健全工作机制。各管理单位要每月派专人对辖区内的室外体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或维修,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必要的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使用和长效管理。
3.设立专项资金。各级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市财政每年在全民健身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各级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首批维修奖补资金仅用于2008年以前在各类体育创建过程中建设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其他实行年度申请制。各管理单位可在每年3月底前将所需维修资金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审核、汇总,报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审批,资金由市财政局核拨。
三、强化监督,统筹保障
1.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检查,每年年底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开展一次常规督查,年中开展不定期抽查,对室外公共体育设施检查不到位、维护不落实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2.市财政局结合《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0〕69号)文件精神,每年在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50万元作为设施维修基金,滚动使用,具体由市教体局根据乡镇(街道)类型、体育设施的规模、新旧程度等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健身设施安全运行。
3.市教体局要坚持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会有序开放。自《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08〕308号)下发以来,全市已有78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按照要求向社会开放,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专项补助,有效保障学校公共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正常运行。
附件:1.上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信息员登记表
2.上虞市室外体育设施维修补助申请表
附件1:
上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信息员
登 记 表
乡镇(街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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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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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汇总后上报,乡镇(街道)级信息员填在第一栏。每年12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体发中心。联系人:倪刚强,电话:81261773。
附件2:
上虞市室外体育设施维修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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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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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名称: |
座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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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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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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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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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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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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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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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意见 |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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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意见 |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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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全民健身领导 小组意见 |
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于每年的3月底前交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体育场路12号,体育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