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电镀行业长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市电镀行业长效管理办法
为巩固全市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电镀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电镀行业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及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总体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执法监管,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电镀行业持续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对电镀行业的长效管理,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污染物排放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标准,园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农作物等符合有关要求,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电镀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1.严格项目准入。电镀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有关要求,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对新建、技改扩建、改建项目实行联审制度,联合审议同意后,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新建项目必须经市发改局备案。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全市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
2.提升工艺装备。现有原地整治提升电镀企业必须达到《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中规定的最低工艺装备要求,新建、搬迁入园企业应在工艺装备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加快开展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要求各企业根据生产和投资规模等实际情况,编制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3.加强日常监管。市政府成立市电镀行业长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管理情况。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两区”管委会和经信、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组成日常检查组,明确责任,定期对电镀企业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
4.落实监督监测。电镀企业加强自行检测能力建设,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检测。每周开展一次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企业废水、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企业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农作物等每年开展一次特征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的监测。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岗期间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纳入企业一厂一档档案系统。
5.开展年度评估。经信、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按照平时监管时对电镀企业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对照企业工作执行完成情况和企业一厂一档档案系统建设、监督性监测等情况,对电镀企业开展年度评估,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职责分工
市经信局:负责工艺装备符合性审核;指导和督促企业采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确保电镀行业工艺装备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开展试生产前联合验收;对生产项目开展年度评估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电镀企业氰化物的使用备案,对企业氰化物采购及使用相关详细手续和记录进行检查。
市环保局:负责对电镀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自行监测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废贮存及处置情况、应急预案应急物质落实情况、管理台账规范化管理情况、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验收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对企业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状况开展监测。
市卫生局:负责对电镀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辅助用房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状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市安监局:负责对电镀企业安全“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情况、安全设施维护状况、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情况、视频监控的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所在乡镇、“两区”:负责对电镀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进行检查,确保在建和投产项目无敏感点;严把规划审批关,严格土地用地管制,严禁防护距离内新建敏感设施。
五、奖惩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企业,一年内不得享受绿色信贷、税收返还、财政资金补助、投资奖励等优惠政策。
对年度评估优秀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在绿色信贷、资金补助、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
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未履行职责、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1.上虞市电镀行业长效管理检查记录台账
2.部门检查情况表(报送联席会议主持单位)
3.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
4.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上虞市电镀行业长效管理检查记录台账
企业名称:
年 月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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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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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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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检查人员:
企业当事人:
附件2:
部门检查情况表(报送联席会议主持单位)
检查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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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次数 (单个企业) |
出检人次 (单个企业) |
存在问题(个) |
已整改到位数 (个) |
累计未整改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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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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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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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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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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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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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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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
检查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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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出检人次 |
检查企业家数 |
存在问题(个) |
已整改到位数(个) |
累计未整改数(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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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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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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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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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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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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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检查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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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建设)情况 |
存在问题数(个) |
整改到位数(个) |
累计未整改数(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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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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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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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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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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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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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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