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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上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上虞市实施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操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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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上虞市实施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操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上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

 

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精神,结合上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是指通过整合城乡公共交通资源,形成连接城乡、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安全便捷、服务优质、方便出行的公共客运网络。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举措;是关注三农,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实际行动;是促进城乡互动人员物资流动,实现城市资源共享,促进城市消费、推动商贸发展的有效载体;是破解企业招工难题,实现企业员工工作在企业生活在城市,推动区域经济和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服务平台;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规划目标

尊重现实、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按照以下规划目标,分步推进。

1.近期目标。在2008年底前,完成全市客运车辆“五统一”改造(统一加强管理、统一车型颜色、统一站点停靠、统一班时班次、统一优惠措施),完成城区及至中心镇线路候车亭、停靠站建设。

2.中期目标。到2012年,实施二级公交建设(城区至乡镇为一级公交、乡镇至村为二级公交),推进公交客运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完善公交客运站场配套建设,在城北规划建设“汽车北站”客运枢纽中心,在主要乡镇建立公交客运车辆回车场。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高效、畅通有序、安全便捷、城乡一体、富有活力的城乡公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三、近期改造办法

1.改造办法。

以“五统一”为目标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

1)统一加强管理。实施同一线路(区域)车辆由一家公司进行管理,对全市境内客运线路按照主干线(区域)划分为4块:城区线路主要包括百官、曹娥、东关3个街道内运行线路;崧厦线路主要包括崧厦、沥海、沥东、盖北、杭州湾工业园区等线路;丰惠线路主要包括梁湖、丰惠、永和、下管、陈溪、岭南、丁宅等线路;章镇线路主要包括长塘、道墟、汤浦、章镇等线路。上述4条线路(区域)分别落实一家责任公司管理,线路(区域)内其他公司车辆统一委托(以书面形式)责任公司进行除安全生产外的日常运行管理。责任公司应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对该线路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运管部门与责任公司签订管理责任书。客运企业应杜绝承包车辆转让过户。

2)统一车型颜色。实施同一线路(区域)车辆统一车型。车辆型号原则上以公交车型为主(未到期车辆仍按原车型),以更新到期第一辆车型为目标,确定该线路的车型,逐年实施,五年到期更新后达到同一线路(区域)同一车型。城区线路及至章镇、丰惠、小越、崧厦、杭州湾工业园区等线路车辆更新时原则上投入30座(人)左右或双开门公交车型。公交车辆必须统一车容车貌、车身外观喷漆和起讫站点标识标志等设施,城区线路公交车辆车身喷“上虞城区公交”字样,其他线路公交车辆车身喷“上虞城乡公交”字样,公交车辆应依法规范车身广告,并对公交车实行统一编号,便于管理和市民识别。

3)统一站点停靠。站点设置由交通部门会商相关部门确定,改造后公交车必须规范运行,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上下客,不实行招手即停。站点设置按照方便乘车、安全的原则,充分听取当地群众和政府意见并根据客流量、站点间距综合考虑确定,原则上在各自然村口、集镇设置站点。站点建设分步实施,一期(至2008年底)实施城区及至中心镇站点建设任务,配合中期公交化改造目标实施其他线路站点的建设。

4)统一班时班次。公交线路上的候车亭、停靠站设置醒目的公交站牌,标明“公交车线路走向、所有停靠站名称、下一站名称、首末班次时间”等相关信息内容,方便群众乘车、候车。

5)统一优惠措施。为加快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提升城市品位,真正使老百姓得到实惠,实施改造后统一使用IC卡,组建IC卡计算机售票网络,对持IC卡乘客给予优惠。

2.实施步骤。

1200851日前,完成城区及至中心镇上半年到期车辆提前更新目标。

2200851日前,完成城区公交客运线路候车亭停靠站建设。

32008101日前,完成城区至中心镇公交客运线路改造。

3.政策措施。

1)候车亭、停靠站建设。城区候车亭、简易停靠站由市汽运总公司负责建设,新建及新设公交站名牌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总额20%补贴,建设资金使用状况由审计部门核实,原候车亭、简易停靠站维修更新由市汽运总公司自行完成。至中心镇沿途候车亭、停靠站的建设,采取建设、维护、广告收益捆绑式招投标的办法。一次性新建设的费用由市财政给予总额80%补贴,日常维护费用按“谁建设、谁收益、谁维护”的原则落实。

2)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地块由市规划局、建设局牵头落实,市汽运总公司负责场地建设。场地建设按政府性投资项目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到位。

3)车型更新及车貌统一。更新30座(人)以上或双开门公交车型的,市财政按照购车价30%补助。车辆外观颜色按照一公司一颜色实施,市财政对各公司以每车喷漆定额2000元进行补贴。

4IC卡推广使用。IC卡推广使用由市运管所负责,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与绍兴市城市公交一卡通有限公司接轨。IC卡系统硬件建设所需费用,经审计核实后,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为保障IC卡的正常运转,起步阶段由市财政给予扶持,市财政按照营业额3%按月予以补贴,补贴期3年,3年后由各客运企业自行消化。为鼓励公交车营运者配合IC卡的推广工作,市财政给予每车结算额1%补贴。对持IC卡乘车予以优惠,其中,老年卡免费,对学生卡、市民卡分档予以优惠,由市财政按实每月补贴到位。

5)规范对客运企业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各公交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健全落实各项行业管理措施。客运企业应以“公车公营”为目标逐步转变经营模式,承包经营车辆的承包者因自身原因需终止承包经营的,应由企业按《承包合同》予以收回并由企业重新择优筛选承包人,严禁承包者私自转让。对各客运企业与车辆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及履约行为,市运管所应作为第三方加强监管。要依法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范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城区公交车辆应投放公交车型,营运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执行(城区公交车型车辆载客人数以核载人数为依据,其他线路车辆以核定人数为依据)

6公交车辆的有关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按上级有关政策予以减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市委办[2007]126号文件)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调整充实上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交通局徐克铭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朱国彪、发改局黄康兴、财政局陈烽、公安局梁荣、规划局叶维达、建设局罗鹏达、城管执法局林建、国土局孔文君、市纪委魏国剑、民政局朱宝千、劳动和社保局陈萼娟、杭州湾工业园区邱云峰、经济开发区张成尧、百官街道过政、东关街道何建彪、章镇镇胡四海、崧厦镇朱达、小越镇丁顺利、丰惠镇陈钢、道墟镇刘伟挺任办公室副主任;市运管所韩杏德、陈建尧、张国强、金伟,交通局唐军峰,汽运公司何苗龙、王银康,宣传部傅丽红,财政局何巍,规划局严欲,公安局丁伟民,建设局蒋君飞,城管执法局陈国庆为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朱国彪具体牵头负责。

2.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市交通局:负责实施城乡公交“五统一”改造工作,负责城乡公交行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交发展规划、公交网络规划、站场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处置公交一体化改造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序的行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正常的公交运行秩序,保障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配合做好站场亭的选址规划和公交网络规划;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禁止其他车辆占用公交停靠站,开展交通序整治,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提供畅通有序的环境。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站场建设、公交IC卡优惠、老年人免费、车辆更新等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将公交公用事业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4)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做好城乡公交网络规划和站场设施建设规划,在城区道路新建改建时,将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建设纳入总体设计,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

5)市规划局:负责按照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公交网络规划和站场设施建设规划。

6)市发改局:负责制定城乡公交票价政策,对票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城市道路、公交停靠站的管理,及时查处损坏公交候车设施的行为。

8)市信访局:负责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信访事项,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9)市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相关政策,发布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各乡镇、街道、两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交网络、站点设施规划建设,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3.狠抓细化落实。各有关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按照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分头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上虞市实施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操作方案

市交通局

 

为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战略,根据《上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提出如下操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实施“五统一”改造(统一加强管理、统一车型颜色、统一站点停靠、统一班时班次、统一优惠措施),整合城市客运资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网络,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改善公交车辆档次,提升公交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安全便捷、服务优质、方便出行的城市公交管理运行新机制,切实解决市民“乘车难、乘车贵”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完成城区公交客运线路规划和调整。

2.制订城区公交客运线路沿途候车亭、停靠站选址方案,完成候车亭、停靠站建设及站牌设置。

3.完成公交客运车辆IC卡投用。

4.统一公交客运线路编号、车辆颜色(标志),完成到期车辆更新改造(统一更新为公交车型)。

5.落实公交停车场地。

6.开通城区至主要乡镇(主干线)夜间公交。

三、操作方法和步骤

总体要求在200851日前完成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

1.城区公交线路规划调整。

1)由交通部门牵头,委托专门机构,在2008年底前完成城区及城乡公交网络总体规划,作为今后公交发展的依据和方向;

2)交通运管部门调研提出线路调整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3315日左右将城区公交线路方案在《上虞日报》上公示,征求市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召开座谈会,征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监督员(由成员单位、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组成)意见,在320日前完成修改并最终确定线路方案;

5)按照确定的线路方案,由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实施。

2.城区公交线路候车亭、停靠站建设。

1)确定站点建设方案(315日前完成),征求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意见;

2315日左右将城区公交站点建设方案在《上虞日报》上公示,征求市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召开座谈会,征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监督员意见,320日前完成修改并最终确定站点设置方案。

4)按照确定的站点设置方案,由交通部门组织实施候车亭、停靠站的维修和新建工作,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51日投入使用。同步完成站名牌的设置工作。

3.IC卡的建设。

1)我市IC卡系统与绍兴市城市公交一卡通有限公司接轨,具体由市运管所牵头组织实施。

2)制订IC卡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点,在3月底前完成;

3)实施城区79辆客运车辆(下一步实施境内其他线路车辆)车载机的建设、安装、调试,在425日前完成,51日投入使用。

4.车型更新及车貌统一。

1)落实提前更新工作。为配合公交化改造,对2008630日到期的车辆提前进行更新,由所属客运企业负责做好车辆承包者的协调工作,在320日前完成。

2)确定更新车型。需实施更新车辆33辆,新增2辆。其中,城区线路17辆,至中心镇线路18辆。根据道路条件,初步确定15辆客车更新为30座(人)左右或双开门公交车型。

3)实施车辆购置,由各所属企业为主组织实施,市财政局、交通局及承包者代表参与。420日前车辆购置到位。

4)实施车辆外观颜色喷漆工作,对需喷漆车辆(全市境内客运车辆),按照一公司一颜色进行喷漆(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车辆为米黄色、市作明联运有限公司车辆为淡黄色、市舜达客运出租有限公司车辆为绿色、市运发实业有限公司车辆为浅绿色),运管部门统一线路编号、标志标牌。在425日前完成。

5.落实公交停车场地。场地平整、设施建设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51投入使用。

6.开通夜间公交。为进一步促进人员的流动和商贸繁荣,城区部分线路及至丰惠、东关、崧厦、杭州湾工业园区的公交客运线路开通夜间公交。具体由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实施。

1310日前完成城区及至丰惠、东关、崧厦、杭州湾工业园区开通夜间公交可行性调研;

23月底前提出城区及至丰惠、东关、崧厦、杭州湾工业园区夜间公交的线路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3)确定夜间公交线路和车辆、时间,运管部门做出行政许可。4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成立“线路调整组、车辆更新组、站点建设组、IC卡建设组、公交停车场建设组、宣传组”等6个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明确如下:

1.线路调整组。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人:韩杏德。主要职责:(1)调查现有线路基本情况;(2)调查现有线路车辆拥有情况;(3)提出线路调整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2.车辆更新组。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人:韩杏德。主要职责:(1)调查20086月份到期车辆(城区及至中心镇线路)基本情况;(2)调查城区及至中心镇线路道路适合开行的公交车型情况;(3)提出更新公交车型方案;(4)提出资金补贴方案;(5)协调做好车辆提前更新及统一颜色喷漆工作。

3.站点建设组。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人:韩杏德、何苗龙。主要职责:(1)调查城区现有站点设置基本情况;(2)提出需维修站点及拟新设站点方案;(3)提出费用测算及资金补贴方案;(4)实施站点维修及新设站点的建设。

4.IC卡建设组。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人:韩杏德。主要职责:(1)制订IC卡建设实施方案;(2)确定IC卡服务点;(3)组织IC卡建设及车载机安装;(4)提出IC卡优惠资金补贴测算方案。

5.公交停车场建设组。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责任人:叶维达、罗鹏达、何苗龙。主要职责:负责公交停车场选址、平整、设施建设等工作。

6.宣传组。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人:傅丽红。主要职责:负责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发布公交化改造的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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