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动物防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浙农专[2001]11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检疫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上虞市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上虞市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
上虞市农林水产局
二OO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下载:AA4A4C639A354D229F847F3BCF2D4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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