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深入开展"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深入开展“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积极践行“最美精神”,把“学最美人、 做最美事”转化为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阳光卫生”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中开展“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学最美人 做最美事”主题教育活动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新时期上虞卫生精神,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形象,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卫生一体化进程,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均衡发展。

二、活动主题

“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

三、活动时间

20141-12

四、活动安排

按照“上下联动”、“统分结合”的原则,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41-2月中旬

根据活动要求,局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排定全年活动项目(附件1)。各单位根据总体活动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项目,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42下旬12月)

深入开展“学最美人 做最美事”活动,着力深化“民本、和谐、阳光”三个卫生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民本卫生”建设

大力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惠民服务活动,群众服务诉求得到积极回应,群众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推进“孝亲敬老”系列活动开展“情暖夕阳——关爱高龄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单位要组建本单位志愿服务小分队,制作爱心服务卡,结对空巢老人,定期开展健康保健、医疗护理、应急救助等服务。采用集中活动和常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以开展一次义诊进行一次随访实施一次慰问举办场讲座组织一轮体检为主要内容,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开展多样化敬老服务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进“真情大义诊,健康万千人”活动。坚持组织引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集中活动与常态服务相结合、义诊体检与结对帮教相结合,以专家义诊、业务咨询、健康体检、知识宣传走访指导等为主要内容,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3推进“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倡导“体贴入微、人文关怀”的服务理念,深化“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推出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扩面提质,吸引社会人员参与医院志愿服务,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和就医感受。

2.提高质量,进一步深化“和谐卫生”建设

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和医疗质量提升优化工程,营造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的氛围。

1深化“评最美人物,学最美事迹”活动。在全系统开展第二届“最美护士”和首届“最美责任医生”评选活动,卫生局网站、《上虞日报》卫生版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最美护士”和“最美责任医生”先进事迹,掀起学最美人、做最美事的热潮。

2)深化“医院开放日”医患互动活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视察卫生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等走进医院、走近医卫人员,通过亲身体验、交流互动、职工访谈等,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卫生行业,帮助卫生系统改进行风、提升服务。

3)深化“医疗卫生质量提升优化”工程。组织全区医疗机构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推进重点学科建设优势学科培育和各类项目科研,鼓励医务人员加强业务进修和科技创新。以巩固省卫生强市(县区)创建成果和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县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载体,进一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3.规范运作,进一步深化阳光卫生建设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行风效能建设,着力改善卫生系统行业形象

1开展“执行‘十不准’,树立新形象”活动。过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开展一场学习讨论、举行一轮互动交流、健全一套制度规范、落实一项专题督查等“五个一”活动,严格执行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实施执行力提升”工程。按照区委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要求,组织教育培训,树立正确的执行理念,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和纠错正行力度;完善考核激励,依托医德考评体系,充分利用考评结果健全奖勤罚懒机制,促使“严纪律、提效能、强执行”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3)构建医疗卫生阳光工作体系。坚持阳光审批,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审批规范、条件、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化。坚持阳光交易,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自行采购程序,落实合同审批、廉洁合约签订和不良记录查询等制度。坚持阳光执法,严格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等执法监管。坚持阳光招聘,将卫技人员公开招聘每个程序信息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阳光用人,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拔任用干部。坚持阳光用药,落实药品采购制度,做好新一轮基药确标工作;公示所有药品价格信息和阳光用药相关指标;强化药品分级管理,进行三级处方质量点评和剖析通报,深化合理用药预警管理和实时监控。

4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511115

认真总结提炼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 活动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职能科室长和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卫生系统“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局级层面活动,并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制订方案、创新载体,有序实施,形成全系统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2.上下联动深化指导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各单位要自行设计载体,排定项目,区级医院要排定45个具体项目(活动),区级卫生单位和乡镇(街道)卫生院要排定23具体项目(活动)。

3.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随时报送;阶段性情况每季一报要求每季度上报信息:区级医院不少于2篇,区级卫生单位和乡镇(街道)卫生院不少于1篇,在《上虞日报》卫生版和局网站开设专栏,加强对主题活动的宣传。

各单位项目申报表(附件2)、活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3)请在2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件:

1.卫生系统“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安排表

2.卫生系统“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医疗卫生单位项目申报表

3.卫生系统“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委员会

2014127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方静副区长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7印发


附件1                            卫生系统“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安排表

 

序号

活动

内容

具体项目

具体工作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单位)

起止时间

备注

1

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民本卫生”建设

推进“孝亲敬老”系列活动

开展“情暖夕阳——关爱高龄、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单位要组建本单位志愿服务小分队,制作爱心服务卡,结对空巢老人,定期开展健康保健、医疗护理、应急救助等服务。

办公室

各医疗卫生单位

2-12

 

2

开展敬老“五个一”活动

以“开展一次义诊、进行一次随访、实施一次慰问、举办一场讲座、组织一轮体检”为主要内容,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开展多样化敬老服务活动

办公室

医政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2-12

 

3

开展第四届“孝亲敬老月”活动

广泛开展孝亲敬老宣传、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办公室

各医疗卫生单位

9-10

 

4

推进“真情大义诊,健康万千人”活动

以专家义诊、业务咨询、健康体检、知识宣传、走访指导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城乡、社区、农村开展多样化义诊服务活动。

医政科

爱卫管理科公卫管理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2-12

 

5

推进“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

推出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扩面提质,吸引社会人员参与医院志愿服务,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和就医感受。

医政科

区级医院

2-12

 

6

提高质量,进一步深化“和谐卫生”建设

深化“评最美人物,学最美事迹”活动

全系统开展第二届“最美护士”和首届“最美责任医生”评选活动,在卫生局网站、《上虞日报》卫生版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最美护士”和“最美责任医生”先进事迹。

医政科

办公室

各医疗卫生单位

4-8

 

7

深化“医院开放日”医患互动活动

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等走进医院、走近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亲身体验、互动交流、职工访谈等,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卫生行业,帮助卫生系统改进行风,提升服务。

办公室

医政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2-12

 

8

深化“医疗卫生质量提升优化”工程

组织全区医疗机构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推进重点学科建设优势学科培育和各类项目科研,鼓励医务人员加强业务进修和科技创新。以巩固省卫生强市(县区)创建成果和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县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载体,进一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医政科

爱卫管理科公卫管理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2-12

 

9

规范运作,进一步深化“阳光卫生”建设

开展“执行‘十不准’,树立新形象”活动

过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开展一场学习讨论、举行一轮互动交流、健全一套制度规范、落实一项专题督查等“五个一”活动,严格执行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办公室

医政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2

 

10

实施“执行力提升”工程

组织教育培训,树立正确的执行理念,提升综合素质;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和纠错正行力度;完善考核激励,依托医德考评体系,充分利用考评结果健全奖勤罚懒机制,促使“严纪律、提效能、强执行”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局纪委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2

 

11

构建医疗卫生阳光工作体系

坚持阳光审批,积极推进审批规范、条件、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化

行政许可科

医政科

卫生监督所

1-12

 

12

坚持阳光交易,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自行采购程序,落实合同审批、廉洁合约签订和不良记录查询等制度

计财科

局纪委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2

 

13

坚持阳光执法,严格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等进行执法监管

公卫管理科

卫生监督所

1-12

 

14

坚持阳光招聘,卫技人员公开招聘每个程序信息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人事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2

 

15

坚持阳光用人,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拔任用干部

人事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2

 

16

坚持阳光用药,落实药品采购制度,做好新一轮基药确标工作。公示所有药品价格信息和阳光用药相关指标。强化药品分级管理,进行三级处方质量点评和剖析通报,深化合理用药预警管理和实时监控。

医政科

各医疗单位

卫生信息中心

1-12

 


附件2  

卫生系统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医疗卫生单位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活动内容

具体工作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起止时间

备注

 

 

 

 

 

 

 

 

 

 

 

 

 

 

 

 

 

 

 

 

 

 

 

 

 

 

 

 

 

 

 

 

 

 

 

 

 

 

 

 

 

 

 

 

 

 

 

 

 

注: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在215日前报办公室(数量:区级医院45项,区级卫生单位和乡镇街道卫生院23项;形式:纸质盖章后报4207室,电子稿发罗蓥OA邮箱)。

 

附件3

 

卫生系统学做两个最美,深化三个卫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工作联络员

 

 

 

注: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在215日前报办公室(发罗蓥OA邮箱)。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777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