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区审计局关于《上虞区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上虞区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
上虞区审计局
为确保绍兴市上虞区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思路和目标
201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理念”,围绕中心突出改革创新,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揭示公共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利运行“紧箍咒”、反腐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上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按照十八大“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推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规范、公开透明”的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重点关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细化和规范,引导部门预决算扩面到全部二、三级预算单位,促进全面开展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动区本级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及提高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推动政府性债务计划的强化编制审批并纳入人大监管范围;加快推进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公开。
二是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政策和加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把促进政策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任务。重点关注财政、产业、投资、税收等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和政策目标未实现等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进一步立足全局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上提出改革完善的意见,促进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建设工程质量优良,按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是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提质增效和厉行节约。大力推进绩效审计,将绩效审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统筹考虑,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始终,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结合财政存量资金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结合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28条办法”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打造清廉政府形象。结合涉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揭露涉农专项资金在设立、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专项资金整合和资金绩效提高,进一步改进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四是进一步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和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跟踪存量债务的潜在风险及化解情况,监督新增债务的举借和使用,防止形成新的浪费和风险。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审计,重点关注地方金融机构和组织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风险管控和公司治理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是进一步强化民生资金和生态环保审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着力揭示和反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结合土地出让收支审计,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区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财政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部门在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揭示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活动、盘活财政存量、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部门预决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生财、聚财、用财”能力。
2.预算编制的完整、规范性。重点审查:(1)是否按规定全面编制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2)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项目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将上年结余、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缴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等内容编入预算,结合上年执行数和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预告数,评价相关预算编制的准确性。(3)揭示人大批准的本级支出预算与财政部门批复的本级部门预算总额之间存在的差异,年初预算是否安排到具体单位及项目,评价本级预算编报是否到位、年初预留的代编预算是否有依据。(4)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时间要求,支出预算的投向是否重点向科教、文卫、农林、社保、环保等支出倾斜。通过对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的二、三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性企业以及参股企业延伸审计,关注预算编制范围是否完整,推动建立“全口径部门预算体系”。
3.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1)本级政府是否严格按照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项预算的执行,本级财政部门向本级人大所作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相关附表是否完整、是否规范。(2)各项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对脱离预算较多的收、支项目进行揭示并作原因分析。(3)以前年度预留结转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项目三年以上未实施、项目已取消或已完成等情况下未及时予以清理和重新安排预算等问题。
4.预算批复和追加情况。重点审查:(1)财政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人代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有无超过30天未批复的问题。(2)对年初预算难以安排到单位和项目的预留资金,财政部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批准追加预算。(3)年度内追加预算是否合规,有无超过规定期限追加的问题。
5.预算报批报审情况。重点审查:(1)政府和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将本级和汇总下级的完整的政府收支预算报同级人代会审议。(2)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的报批程序。
6.收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重点审查:(1)各项财政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向人代会报告的本级财政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面数、人民银行收入报表数是否一致。(2)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有无违规预征、减免、缓征、提退和计提代征代扣手续费等问题。(3)非税收入项目是否属于《浙江省2013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规定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分别纳入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核算,有无以收抵支和随意冲退收入等问题。(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退库方向是否合规,有无不符合公共财政方向的退库问题。(5)延伸抽查有非税收入上缴的部门和单位,是否及时足额将收入上缴财政,有无滞留移用的问题。
7.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审查本级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绩效性。重点关注:(1)本级支出是否真实,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本级财政支出数与总预算会计支出账面数、人民银行提供的支出报表数是否一致,有无虚列支出的问题。(2)支出是否合规。(3)财政支出是否有效,抽查重点大额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预期目标是否实现。(4)财政支出是否具有普惠性,有无乱开口子影响公平性的问题。(5)年度支出是否均衡,有无年底违规集中支付和使用的问题。
8.财政资金统筹和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审查:(1)本级财政部门是否对过多过散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和归并,揭示专项资金多头重复设置、整合不够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2)是否有效统筹财政闲置资金和债务资金,有无大量财政闲置资金和债务资金并存、增加政府利息负担的问题。(3)是否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途径和办法以增加财政可用资金,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揭示存在的问题。(4)是否建立财政资金拨付和存储的内控制度,有无因内控缺失或执行乏力造成资金损失的问题。(5)对年末财政结存资金存在的真实性和暂存暂付款项清理的及时性进行实质性核查。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1)本级政府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缴管理办法,规定的国有资本预算范围和上缴比例是否合理。(2)是否按规定办法收缴收益,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相关国有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有无少交、迟交、欠交问题。(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有无交叉重复,支出安排是否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的初衷。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本级政府是否按统筹地区编制了规范完整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预算和调整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11.财政安全和区域风险情况。重点关注:(1)2013年下半年同口径债务的新增规模、结构和风险情况,反映债务举借、管理、使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2)对2013年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12. 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情况。重点关注:(1)本级财政涉农资金的具体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资金规模、专项项目结构和各个专项的政策依据,重点揭示涉农资金多头管理、职能重叠等问题;(2)财政涉农资金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重点揭示涉农资金多而散、重复设置、重复安排、缺乏信息共享等问题;(3)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机制的健全性和公平性,重点揭示分配管理内控制度缺失、有制度不执行、资金分配结果不公平不透明等问题;(4)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规范性,重点关注未及时足额拨付、截留挪用等问题;(5)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绩效性,重点揭示专款不专用、闲置浪费、使用无绩效、贪污私分等问题;(6)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有效性,重点揭示缺乏后续监管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地税部门2013年度税收收入计划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
审计重点:(1)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完成情况。(2)税收执法是否规范,特别是滞纳金加收是否足额、是否存在收“过头税”、是否存在“税收蓄水池”。(3)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是否足额,房产项目清算征缴是否合规合法。(4)高收入人群的红利所得是否足额征缴个人所得税、多处工资薪金是否合并征缴个人所得税。(5)是否按规定将金融业营业税四、六分成,及时足额缴入省级金库。
三是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重点:(1)完整准确填报修改完善的《全部政府性资金表格》,全面摸清2013年本级财政部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总规模和结构。(2)分析收支明细项目的增减变动趋势,揭示影响收支变动的内在因素。(3)揭示当前全部政府性资金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资金风险、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二)区本级财政2013年末存量资金审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的结构和分布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必要开展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审计。通过审计,掌握存量资金结存期限结构、项目构成、资金结存形态,总结盘活做法,提出盘活建议。审计重点:一是2013年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累计净结余,财政拨款累计净结余;二是各类预算截至2013年末的结转资金规模和结构;三是财政收入类专户、财政支出类专户等所有财政账户性质和结存规模;四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预算周转金、收回财政周转金等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五是社保资金结余情况;六是财政资金银行存款开户、分布、定活期及利率、增值收益情况;七是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三)区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28条办法”的要求,以及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审计制度的意见》,组织实施区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揭露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行为,督促公务活动勤俭节约,促进廉洁政府建设。审计重点: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情况;二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是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
(四)区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关于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通过审计,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和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审计重点:一是分解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是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四是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和后续管理情况。五是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4年继续开展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专项审计。通过审计调查,全面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的总体情况、各项创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关注小额贷款公司落实行业政策、内控管理制度方面的情况,揭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提出防范金融风险和改进管理的审计建议,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管理、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区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制度性问题,从体制、制度层面上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区本级政府节约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促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具体结合2013年度已审结的政府投资项目情况进行提炼。
(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交付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掌握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交付使用管理现状,反映各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情况、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管理情况,揭示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建设程序、竣工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等层面提出建议,规范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程序,促进建设单位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报批与资产交付管理。
三、审计组织领导、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开展,由区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审计组,由郑楚坤任审计组长,王娟娟、陈萼娟、赵浩忠任副组长,审计局各业务科室审计人员为审计组成员。
(二)审计方式。对区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及其资金(基金)管理部门(单位),采用现场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方式。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机构,采用审计调查、审计延伸、审计查询等方式。
(三)时间安排。各审计项目要按照省审计厅与绍兴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在2014年5月底前审结,并将审计结果上报绍兴市审计局和省审计厅。
附件:201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表
附件:
201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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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 计 项 目 |
区审计局 承办业务科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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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含全部政府性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
财政经贸审计科 |
法定“同级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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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本级2013年末财政存量资金审计 |
财政经贸审计科 |
省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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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 调查 |
综合法规科 |
省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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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专项审计 |
经济责任审计科 |
省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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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
投资审计分局 |
署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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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造价结算 和竣工决算审计 |
投资审计分局 |
自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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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交付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投资审计分局 |
自定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