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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单位(工程办):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陈拥军: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倪建军: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燃气行业管理及国有企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局资产财务管理科、建设和公用事业科(安全生产)、测绘中心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城建公司、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市政公司、园林公司及乐居公司。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范文卫: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建群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精神文明、行风效能及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过政:协助局长负责城市公用事业、重点工程、行政审批、政策法制及供水行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建设和公用事业科、行政许可科、城市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小群:协助局长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物业等行业管理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监察大队)、房地产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春起:协助局长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及局承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园林管理中心、城市门户靓化改造工作办公室、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办公室、人才公寓建设办公室、公共租赁房建设办公室。
党委委员龚建伟:协助局长负责综合协调、宣传调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主持局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城建档案馆,联系监察室。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