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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及时开展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耘
副组长:茅国清(区财政局)
黎 飚(区府办)
成 员:周高军(区人民法院)
何柏樵(区公安局)
金惠君(区财政局)
陆云斌(区卫生局)
徐百中(区农林渔牧局)
朱宝千(区民政局)
龚建龙(区司法局)
陈建义(区人力社保局)
黄孟军(区保险行业协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