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沿江有关单位:
吸砂泵采砂严重影响我市堤塘安全,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使用。但由于近年来黄砂资源日益减少,采砂逐步由曹娥江干流转向支流,而在曹娥江支流个别地段内砂涂开发中确实存在着不使用吸砂泵无法开采黄砂资源的状况。为使曹娥江支流砂涂的黄砂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并进一步加强对堤塘的安全管理,经市府同意,决定在曹娥江支流个别地段砂涂开发过程中使用少量吸砂泵。现就其使用管理制订本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曹娥江支流个别滩地的砂涂开发、曹娥江干流江道禁止使用吸砂泵。
二、支流滩地使用吸砂泵采砂,必须由开发者提出申请,当地村、乡(镇)签署意见,由市水利部门现场踏看后确定。但黄砂开发可用其他工具作业时,不得使用吸砂泵。在批准使用吸砂泵前,开发者必须与乡镇政府、水利局签订责任书,明确开采范围和管理责任范围。
三、签订责任书并缴清各项规费后由市水利局向采砂者核发采砂许可证,明确开采范围,作业时间和对使用吸砂泵的具体要求。并由我局对使用的吸砂泵统一编号,实行号牌与许可证管理,使用单位向水利部门租用,开采结束后由水利部门收回。
四、凡未经市水利局批准,在江道、滩地采砂,或虽经批准,但未按规定的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在河道、滩地采砂的,为非法采砂,由市水利局按有关水法规予以处罚,并没收作业工具,吊销采砂许可证。
五、沿江乡镇政府要进一步配合我局做好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对违章采砂者可在我局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处罚。
上虞市水利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