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单位:
为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工程变更事宜,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我局对原《上虞市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重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上虞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修订)
为切实加强对局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工程建设工作效能,规范工程建设工作程序,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建立“上虞市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建设局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和实施方案;
2、研究讨论建设局工程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规划设计方案;3、研究讨论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和重大变更事宜;
4、检查、指导和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研究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组成人员
1、召集人:工程建设分管领导
2、成 员: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建设科、城管科、行政许可科等主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程建设、招投标和变更等事项的单位负责人,根据会议召集人意见,参加涉及议题的研究与讨论。
三、内容程序
联席会议提交议题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审计变更等方面相互涉及,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涉及的重要或疑难事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事项;
2、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财务安排等方面的事项;
3、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方案等事项;
4、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方案和重大变更等事项;
5、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有关事项;
6、工程建设涉及的政策处理问题。
会议议题由有关科室、单位在会前二天提交建设与公用事业科,由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对拟提交的议题进行把关审核后,送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牵头召开,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四、有关要求
1、会前充分准备。在提出会议议题前,各科室、单位内部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形成书面材料和方案,涉及到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提供相关图纸。有的事先要征求其它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对本科室、单位可以决定或与其它单位关系不大的议题,以及尚未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联席会议。建设与公用事业科要对各科室、单位提交的议题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议题质量。
2、会中积极讨论。议题汇报单位要突出重点、提纲挈领地进行汇报,其它部门要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或建议,局纪委、局监察室也要提出自己独立的意见或建议,为局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同时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做好会议保密工作。
3、会后认真落实。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按照会议明确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办公室要按会议讨论内容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
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