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消除汤浦镇童装产业园区企业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童装产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童装产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 “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分分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童装产业园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4月开始,到2014年5月底结束,为期二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10日前)
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整治会议,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密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11日-4月20日)
童装园区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包括灭火设施完善情况,“三合一”现象,用电安全等,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改阶段(201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集中精力对童装产业园区相关生产经营户开展拉网式的大检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1日-5月底)
对排查的“三合一”企业,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
企一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严防“三合一”现象“回潮”。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四、有关要求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以公安、安监、消防、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推进。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立足自查,抓好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视情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