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履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重点行业和内容
(一)道路交通领域:强化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死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车辆、企事业单位接送车辆、农机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辆超载、超速、超限行驶,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违法必究。
(二)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特别加强对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机械机具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三)消防领域: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合一”和“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特别是排查村内出租房、老房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
(四)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为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处置、储存、使用、运行等安全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其他行业和领域:检查内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务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
四、检查步骤及分组安排
(一)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1日至4月24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整治档案,全面履行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4月24日至4月30日)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检查和区领导带队督查同时实施。在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村(居)要制订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实施,务求实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指导。对所属(辖)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
(二)分组安排
此次大检查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共分七个组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工业(商贸)企业组
牵头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
责任部门:上浦质监所、上浦派出所、章镇环保所。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所有工业(商贸)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第二组:交通安全组
牵头部门:上浦交警中队
责任部门:城监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车辆运行、道路安全设施、酒驾、超速等安全检查。
第三组:市场和宗教场所组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
责任部门:汤浦工商所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市场、敬老院及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
第四组:文教卫生组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
责任部门:章镇食品药品监督稽查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医院、药店等安全检查。
第五组:消防安全组
牵头部门:政法办
责任部门:上浦派出所、汤浦工商所、各行政村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人员网吧、旅馆、市场、超市、出租房屋和农村老房等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组:农林渔牧和水利组
牵头部门:农技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农林渔牧业,水库、水利工程、标准堤塘等安全检查。
第七组:建设工程组
牵头部门:城建办
责任部门:上浦国土所、城监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房屋建设工程、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等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真抓实管,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排查彻底,整改到位。本次检查要做到企业检查“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落实“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认真总结,解决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填报《“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形成检查总结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分析研究,落实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以检查推动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汇总表及总结请于4月30日前上报镇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联系电话:82331183。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