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浙江工业大学全面战略合作,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切实增强我区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浙江工业大学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将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对照各自职责,排定计划认真推进,确保区校全面战略合作的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一、共建区校合作平台
1.共建浙江工业大学上虞研究院
具体内容:按照“市场化导向、企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重点围绕上虞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开展多方面合作,孵化出一批掌握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建立一批研究团队,为上虞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三年内力争建设成为浙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上虞区牵头部门:科技局,联系人:鲁坚敏,副局长,联系电话:13705858910。
浙工大牵头部门:工研院,联系人:姜少飞,副院长,联系电话:13958148605。
2.共建浙江工业大学上虞技术转移中心
具体内容:重点围绕环保、化工、机电和生物制药等行业和领域,派遣教师担任长期或兼职的科技联络员在当地开展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上虞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场所和每年一定的工作经费。
上虞区牵头部门:科技局,联系人:鲁坚敏,副局长,联系电话:13705858910。
浙工大牵头部门:科研院,联系人:胡军,副院长,联系电话:13372569977。
3.共建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虞分院
具体内容:浙工大作为上虞干部、人才培训基地,提供面向上虞的各类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设立浙工大上虞商务培训中心,参与上虞区“娥江英才”计划,加大对上虞企业的各类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上虞区在场地、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上虞区牵头部门:教体局,联系人:丁福军,副局长,联系电话:13606570169。
参与部门:区委党校,联系人:汪斌,副校长,联系电话:18957528787;人才办:傅飞军,副主任,联系电话:13819535188。
浙工大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罗永彬,院长,联系电话:13575733406。
4.共建浙江工业大学师生见习实训基地
具体内容:与上虞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合作,共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示范性强的见习实训基地,用于大学生见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
上虞区牵头部门:科技局,联系人:鲁坚敏,副局长,联系电话:13705858910。
浙工大牵头部门:教务处,联系人:顾容,副处长,联系电话:13675860818。
5.共建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上虞工作站
具体内容:浙工大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与上虞医药化工企业开展协同合作,在制药工艺绿色化、制药装备、制药过程信息化控制、药物知识产权等方向开展协同创新。
上虞区牵头部门:科技局,联系人:鲁坚敏,副局长,联系电话:13705858910。
浙工大牵头部门: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联系人:苏为科,执行主任,联系电话:13357182278。
二、开展区校合作项目
1.加强科技对接服务,建立信息发布制度
具体内容:共同确定一批重点科技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及浙江省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产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对整体行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整体规划等提供咨询、论证。浙工大优先向上虞区推荐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最新科研成果,发布科技前沿信息。上虞区优先向浙工大发布最新科技需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信息。双方每年共同举办产学研恳谈会或科技成果供需见面会,加强双方对接交流。加强科技网络信息合作,建立合作渠道,实现科技发展重点、企业技术难题、技术需求信息及高科技成果在网上的传播。
上虞区牵头部门:科技局,联系人:鲁坚敏,副局长,联系电话:13705858910。
浙工大牵头部门:科研院,联系人:胡军,副院长,联系电话:13372569977。
2.加强与上虞区企业合作
具体内容:上虞区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与浙工大相关学院(系、所)联合打造高起点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校企技术交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及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一批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平台,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应用,提升上虞工业附加值和制造业整体水平。
上虞区牵头部门:科技局,联系人:鲁坚敏,副局长,联系电话:13705858910。
浙工大牵头部门:工研院,联系人:姜少飞,副院长,联系电话:13958148605。
3.新型城镇化建设合作
具体内容:参与上虞“五水共治”及“五大区块”、“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等,建立示范点,着力提升上虞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水平。
上虞区牵头部门:农办,联系人:华相炯,副主任,联系电话:13575527699。
参与部门:环保局,联系人:吴坚阳,副局长,联系电话13675735858;建设局,联系人:过政,副局长,联系电话:13606570612;规划局,联系人:叶维达,副局长,联系电话:13757508998。
浙工大牵头部门:建工学院,联系人:陈前虎,副院长,联系电话:13067884308。
4.加强人文社科领域合作
具体内容: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小企业研究、文化产业培育发展等方面,为“四个上虞”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加强浙江工大法学院与上虞区人民法院的合作。
上虞区牵头部门:宣传部,联系人:叶方,社科联主席、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联系电话:13705859987。
参与部门:法院,联系人:章炳坤,党委委员,联系电话:13705856900;发改局,联系人:许庆荣,副局长,联系电话:13967537922;经信局,联系人:黄康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联系电话:13806762883;文广局,联系人:章坤华,副局长,联系电话:13758520966。
浙工大牵头部门:社科院,联系人:周必彧,执行院长,联系电话:13957117053。
5.建立互派干部柔性挂职交流培训制度
具体内容:根据需要,浙工大每年可选派一些青年骨干教师、干部到上虞区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担任助理,开展柔性挂职,重点为产业规划、技术升级改造和研发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上虞区也可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到浙工大相关处室挂职。
上虞区牵头部门:组织部,联系人:黄梅龙,常务副部长,联系电话:13857558787。
浙工大牵头部门:组织部,联系人:王志军,副部长,联系电话:13516810591。
三、建立合作工作机制
1.合作各项事宜的联络和协调,推动双方牵头部门的接洽和对接,确保合作平台和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施。
2.建立区校全面合作领导工作机构和全面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区校合作有关事项。
3.全面掌握区校合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双方主要领导和牵头单位。
上虞区牵头部门:区府办,蔡界大,副主任,联系电话:13806761822。
浙工大牵头部门:合作处,联系人:王方,副处长,联系电话:15867160315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