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164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2014年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绍兴市上虞区2014年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
改造计划
为扎实推进我区产业(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统筹协调,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0〕342号)有关规定,现依据全区十个重污染行业160家企业综合考评结果,决定对19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改造,对5家连续两个年度列入强制性改造名单的企业实施强制淘汰落后项目、削减排污总量等措施。为确保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实施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改造,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削减企业排污总量,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墟化工小区等污染企业集中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周围群众环境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改造任务。3家印染企业,要求6月底之前完成强制性改造任务;16家其他行业企业,要求12月底之前完成强制性改造任务。整治总体要求是按照《上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和浙江省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专项整治中有关行业整治标准实施整治提升(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是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强制性淘汰措施。连续两个年度列入强制性改造名单的5家企业,按照《上虞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上虞帝瑞云涛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淘汰落后项目2只及重污染工段1个;浙江舜龙化工有限公司、上虞市解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上虞普尔树脂有限公司实施排污总量削减。上述强制性淘汰削减措施要求6月底之前全面落实。(具体企业名单及强制性淘汰削减措施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改造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强制性改造工作与四大行业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督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抓紧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改造提升工程,确保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⒉明确要求,扎实整改。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内的企业,要扎实做好改造整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早谋划,尽早行动,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应根据具体的工作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及实施计划,于6月底前(印染企业除外)将有关领导小组名单、整改方案及实施计划上报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改造到位并通过验收。
⒊严格考评,强化倒逼。进一步完善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制淘汰落后项目、削减排污总量的5家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淘汰削减措施,并在2014年度完成总量刷卡排污设施建设。强制改造企业必须按要求开展整治改造工作。对于工作力度不大、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得享受区级各类扶持奖励政策;对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将予以停产整顿,直至提交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予以强制性停水、停电;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影响到工作整体进程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单位、个人的责任。
附件 1:2014年强制性改造企业一览表
2:2014年强制性淘汰削减项目一览表
附件1:
2014年强制性改造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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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治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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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宇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 |
2014年6月底 |
道墟镇 |
按照《上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有关整治标准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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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瑞欧纺织印花有限公司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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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龙达纺织品有限公司(虹达)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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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江大井化工有限公司 |
2014年12月底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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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舜龙化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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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浙江福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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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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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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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虞舜联化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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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虞市解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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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虞帝瑞云涛化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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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虞市舜隆化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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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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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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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虞普尔树脂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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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浙江宏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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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浙江贝纳通电源有限公司 |
按照《浙江省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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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上虞广盛电镀加工厂(久田) |
按照《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有关整治标准要求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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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上虞市和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附件2:
2014年强制性淘汰削减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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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强制性淘汰削减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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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舜龙化工有限公司 |
老厂区限期搬迁,并控制生产产能,对已实施的一期项目污水许可排放量削减15%,即日排水量由350吨/天下降到300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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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 |
1、淘汰年产200吨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项目,项目对应排污量27.2吨/天(8172吨/年)同步予以削减; 2、淘汰重污染工艺,年产100吨3-乙磺酰基-2-巯基吡啶项目淘汰巯基化反应工艺,减少恶臭气体、高浓度母液废水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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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虞市解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控制生产产能,实施总量削减,废水排放量由180吨/天下降到48吨/天(环评审批量),有效减轻环境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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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虞帝瑞云涛化工有限公司 |
淘汰年产3000吨D-对羟基苯甘氨酸项目,项目对应排污量251吨/天(计8.31万吨/年) 同步予以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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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虞普尔树脂有限公司 |
现有项目排污量削减15%,由目前合法排污量300吨/天,削减至255吨/天,有效减轻环境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