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上虞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虞政办发〔2013〕339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续聘的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金尧坤 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
林 阳 浙江五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沈国良 浙江国良律师事务所
林镥海 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
王伟龙 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
戚平波 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
范文丰 绍兴市上虞区公证处
上述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请期限为3年。
希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区政府法律顾问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需要有关机关或单位配合的,应当予以协助,共同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