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区委办〔2014〕91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区第十六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深入推进“上虞记忆”工程,有效抢救、保护和利用上虞形成、变迁、发展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地域文化资源,树立“上虞记忆”文化品牌,加快“人文上虞”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弘扬新时期上虞精神、加快“人文上虞”建设为核心,以延续上虞记忆、繁荣上虞文化、弘扬上虞人文精神为目的,着眼于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的要求,着力推进“上虞记忆”四大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记忆保存,发挥时代价值,探索建立具有时代特征、上虞特色的地域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模式,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让先进文化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2.工作原则。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在深入推进“上虞记忆”工程建设的实践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规划部署,注重长效管理。“上虞记忆”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实施难度大、整合文化和人文资源的系统工程。因此,要立足长远、统筹考虑、精心规划、统一管理,做到与“人文上虞”建设工作相呼应,与文化强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建立“上虞记忆”工程的长效建设机制。
(2)突出工作重点,分步组织实施。“上虞记忆”是将上虞在形成、变迁和发展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地域文化资源进行收集、管理和利用,记录和展现上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轨迹的一项文化惠民工程。因此,要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历史记录主题的不同,以项目工程的形式,制定落实项目实施的分阶段推进目标、任务和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实施。
(3)真实记录历史,打造文化品牌。“上虞记忆”是将记录历史放在首位,突出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一项史记工程。因此,要坚持档案文化的存史价值和特殊资源属性,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制作生产“上虞记忆”系列档案文化高端产品,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体验、历史追溯、精神熏陶、审美鉴赏,提升档案文化产品的服务力和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1.总体目标。从2014年起,力争经过三年(2014-2016年)时间努力,完成“上虞记忆”历史展示、名录编纂、方言语音库和记忆资源库等工程四大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基本建成“上虞记忆”名录体系、“上虞记忆”资源保护网络和“上虞记忆”综合展示及利用平台。从2017年起,利用三年(2017-2019年)时间,实施梁祝、东山、虞舜三大地域文化档案资源考证、收集和研究,完成“上虞记忆”工程四大项目二期建设任务。从2020年起,在逐年充实完善的基础上,科学整合具有反映上虞重要历史记忆的各类信息资源,挖掘整理具有独特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的上虞记忆文化,建立“上虞记忆”工程日常长效建设机制,推进“人文上虞”建设。
2.具体任务。围绕上述总体目标,重点推进和完成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1)以档案里的上虞历史为题材,实施“上虞记忆”历史展示展览项目,再现上虞历史发展轨迹。充分利用档案馆藏地域历史文化资源,以时间为经、各时期社会历史面貌作纬,采取全景、交互式的展示手法,运用平面、立体等传统展示手段和声、光及多媒体等现代展示技术,在城市档案中心一楼建成面积达1500平方米的“档案里的上虞历史”展示厅,系统展现上虞4000余年社会历史变迁和2200余年置县以来的发展历程,为青少年爱国爱乡教育提供一个新型的教育实践平台,为社会各界认识上虞、热爱上虞、发展上虞提供一个重要窗口。其中:项目一期计划完成展示厅的基础建设任务,实现向社会开放。项目二期完成对梁祝、东山、虞舜三大地域文化档案资源考证、收集和研究后的成果素材,以及整合其它影视频等信息资源,充实多媒体展览。
(2)以上虞各个历史记录为主题,实施“上虞记忆”名录编纂出版项目,传承地域历史文化遗产。在充分收集、挖掘上虞地域历史记忆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对各个历史记录产生的历史背景、人物事件、区域地理、影响意义等方面进行分批调研考证、编纂出版,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凝聚上虞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维护地方历史文化真实面貌,培育壮大地域文化品牌。其中:《年度记忆﹒盘点上虞》按年度编撰。项目一期完成《名人篇》、《东山文化篇》、《曲艺作品篇》、《名校篇》、《镇村地名篇》、《上虞方言》、《老字号篇》、《上虞孝德》、《名镇名村篇》、《重要人物篇》、《著名企业篇》、《名人档案篇》、《上虞历史记忆》、《记忆资源索引篇》等14类121册“上虞记忆”名录作品编撰出版。项目二期完成对虞舜、东山、梁祝等三大文化的系统考证研究和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挖掘开发地方其它地域文化资源和档案馆馆藏珍品档案。
(3)以地域语音视频影像为素材,实施“上虞记忆”方言语音库建档项目,记录上虞地域方言语音。运用计算机、音控、视频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上虞方言的语音、词汇、语法以及由此延伸的说唱、语音故事、民间歌谣、戏曲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口述语音、口述历史等进行系统整理和语音建档,对地域范围内各历史文化记忆点、地形地貌、山川河流、建筑景观、人物故事等进行音视频采拍、分类、建档,建立内容完备、体系健全的上虞方言语音和视频档案资料库,使上虞方言和地域特色专题视频信息得到有效记录和传承。项目一期完成《浙江方言语音建档》(上虞)、《乡音的呼唤》、《上虞人文景观视频》和《上虞方言》。项目二期完成《口述历史》、《档案里的上虞故事》视频信息采集、建档和音视频作品制作出版。
(4)以地方文化信息资源为基础,实施“上虞记忆”资源库建设项目,整合上虞记忆文化资源。运用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和档案资源征集网络及收藏、捐赠、购买等接收方式,广泛收集地域文化信息资源。以“三个中心、一个图库”(即虞籍名人、虞籍宗谱、虞籍作品等三个信息中心和中国上虞图库)为“上虞记忆”资源库项目建设重点,建立具有记忆资源丰富、地域特色鲜明、信息存贮安全、利用服务高效的“上虞记忆”资源实体和电子信息保管及利用共享平台,充分展示上虞地方文化魅力。项目一期完成记忆资源库保管和利用的软硬平台建设,完善资源征收集网络,健全资源征集、收藏和征购工作机制,集聚地域记忆文化资源,实现向社会开放利用。项目二期建成“三个中心、一个图库”的网上征集平台,充实记忆资源库信息,汇编出版《虞籍获奖作品集萃》。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上虞记忆”工程立足上虞深厚的地域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利用文字、实物、图像、胶片、磁盘、光盘、多媒体等载体,以项目化的方式,记录和展现上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本着对后人、对文化、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上虞记忆”工程,是保护上虞地域文化资源模式的创新尝试,是实施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地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统一领导和推进该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成立实施“上虞记忆”工程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和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文广局、档案局、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区档案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档案局,统筹负责协调“上虞记忆”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组建由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的“上虞记忆”工程评审委员会,履行对所有“上虞记忆”工程项目的评审认定和监督指导,确保“上虞记忆”工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质工程。
2.强化部门职能,加大保障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上虞记忆”工程的历史责任,根据各自职能和工程建设进度及要求,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上虞记忆”工程各项目建设工作。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为“上虞记忆”工程建设工作提供机构人员、项目立项、经费投入和记忆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要素保障。教体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城改局、旅游局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实施城乡建设、改造拆迁等工程项目时,实行先抢救保护地域历史文化资源后实行开发建设的原则,按各自职能完成项目实施前建设所在地块区域的历史记忆资源等各类档案资料完整收集并归档移交档案馆。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上虞记忆”工程资源普查、考查论证、信息挖掘、素材提供等方面的配合责任。区档案局作为“上虞记忆”牵头实施单位,要统筹规划、加强协调、精心组织项目工程的实施。
3.凝聚工作合力,扩大社会参与。“上虞记忆”工程以抢救城市历史、保护城市文脉为目的,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是一项持续性、综合性和积累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鼎力协作,调动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强档案部门与文化部门之间文化项目资源的整合利用,避免有关文化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携手共同推进“上虞记忆”工程。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及区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提升“上虞记忆”工程项目建设的专业水准和学术含量。要发挥区作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乡贤研究会、收藏家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广大民间文化专家、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和热心人士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上虞记忆”工程的各项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上虞记忆”工程及项目内容,引导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以期更好地形成“上虞记忆”工程全区“一盘棋”,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