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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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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4〕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吸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多起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继续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区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于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和《通知》精神,抓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专项行动内容

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六个重点行业领域,同时结合粉尘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一)非煤矿山:围绕开采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及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爆炸物品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各个环节管理,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切实加大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排查危险工艺安全管理、作业安全规程建立和落实、危险性作业审批及监护措施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操作等问题。

    同时,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领域结合《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铁腕打非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虞安监〔2014〕28号)开展专项行动。

(三)油气管道:着重检查各类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检维修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突出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现象的排查治理。

(四)交通运输:加强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企事业接送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逾期未检的危化品运输车,责令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及时参加检验并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突出整治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五)建筑施工: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建筑施工违法行为,落实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安管人员缺位、现场施工环境恶劣等现象的排查治理。

(六)消防安全:强化对影院、网吧、KTV、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加大对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的整改力度。

    (七)粉尘企业:要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粉尘企业的安全管理,要在前期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相关企业进行逐个检查,重点突出对现场通风、除尘及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落实情况的管理,及时整治违反规程操作、现场生产环境恶劣等问题,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务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另外,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虞安办〔2014〕17号)文件要求,认真分析研究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三、方法与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和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把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到所属(辖)全部企事业单位,督促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同时,要进一步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所列六大重点行业领域及粉尘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至11月底)。在前期排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时机和重要时段,通过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梳理、分析重点隐患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王慧琳区长任组长,区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要求,明确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领域: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教体局、建设局、建管局、旅游局、供电局、农林渔牧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消防安全领域:由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卫生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教体局、文广局、民政局、旅游局、民宗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油气管道领域:城镇燃气管道方面由建设局牵头,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方面由发改局、经信局牵头,公安局、规划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局、服务业发展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建筑施工领域:由建设局、建管局牵头,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执法局、质监局、供电局、围垦局、城改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国土局、供电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基层、企业以及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做法和成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开展分析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形成行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12月1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191206,传真:82191212,电子邮箱:政务网-安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sysafety@163.com)。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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