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20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有关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命名如下:
⒈位于百官街道路东工业区龙虎山路以东,百谢路以南,双清路以西,龙山脚下以北区域,由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区命名为“君悦龙山小区”。
⒉位于百官街道N8号地块以东,城南龙山脚下以南,龙山隧道以西,舜耕大道东段以北区域,由上虞名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区命名为“龙山玫瑰园”。
⒊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卧龙集团厂房以东,盐业公司用房以南,春晖工业大道以西,嵩东村村道以北区域,由上虞市海纳新农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区命名为“凤凰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