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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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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消除我镇伞业块状经济集聚区火灾隐患,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4〕1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重点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一国

副组长:应维海  宋卫峰  孟  勇

成  员:陈小媛  陶海强  胡  刚  李君囡  朱华夫 

车国荣 任胜华 章其君  贺岳江  何建锋 

赵海江 吕军飙 钟柏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内),宋卫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重点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多合一”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充分发挥村级消防队作用,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1、工业厂房;2、公众聚集场所;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经营场所。

 重点:

(一)工业厂房整治重点:1、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2、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问题;3、厂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

(二)公众聚集场所整治重点:1、是否已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到位;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5、场所内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6、公共消防设施是否能发挥正常作用。

(三)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许可证;2、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6月中旬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14年6月底 )。建立领导小组,结合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消防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内部安全隐患,包括灭火设施完善情况,“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用电安全等,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初至2015年9月)。各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排查过程中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

 4、总结提高阶段 (2015年10月初至2015年12月)。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到各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扎实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落实定期开会、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治理推进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全面检查,整改到位。各村、社区要按照通知精神,对辖区内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整治“重实效”;各企业要立足自查,抓好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落实的,将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整治  通知

抄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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