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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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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单位:

为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的通知》(虞公卫办〔20144号)和《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虞综办〔2014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降低患者肇事肇祸率,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5人管控小组”

在各村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小组,即“5人管控小组”。管控小组由驻村干部、村干部、辖区民警、社区责任医生(个案管理员)和家属(或其他监护人)等组成,对每一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综合管理。驻村干部担任管理治疗联络员,对所辖村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重点管理及随访,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切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小组人员如遇调整,需及时上报乡社会事务办。

二、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各村要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救治救助工作同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每月至少一次排查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走访已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了解管控、救治救助情况,掌握患者的思想、行为动态,帮助解决生活、工作困难;发现新增精神患者信息,应及时联系乡卫生院。

三、建立突发应急处置机制

各村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对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患者,无论病情轻重、有无肇祸,要加强管理、救助等关爱帮扶措施,“5人管控小组”要做好监护,尤其是要督促监护人将患者送往专科医院诊治。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上报乡政府。

附件: 岭南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小组网络表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加强   重性精神病管理    通知                        

抄送:区卫生局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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