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基层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与实效,按照区综治委[2014]2号《关于推进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推进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意义
推进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建设“平安岭南”和创建“枫桥式”乡镇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通过推进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推广使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手机终端“平安通”,建立实时互动的信息采集机制、快速流转的信息处理机制和信息采集上报的激励机制,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水平,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各类信息、第一时间稳妥处理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回应民生诉求,为全面深化平安岭南建设,建设美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认真落实措施
网格专管员是指集网格信息采集录入员、网格服务管理员、信息系统管理员、治保调解员、治安协管员、安全生产协管员及其他各类村级专管员、协管员的统称,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配备,具体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 网格专管员确定原则:每个行政村在保持原有网格不变的情况下,将一个行政村视作一个大网格,按照“一个大网格一名专管员”的要求,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村级网格专管员。同时,我乡确定1名乡级网格专管员(网格指导员)。
2. 网格专管员工作职责:村级网格专管员从事和协助村开展“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和承担网格的基本服务管理,着手抓好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治安安全防范、平安综治宣传等工作,管理和操作好村级“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理”及其手机终端“平安通”,做好网格基础信息和重要信息的收集、排查、录入、上报等工作,收集整理记录相关工作台帐。协助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开展其他相关综治工作。乡级网格专管员(网格指导员)主要负责全乡各村网格专管员的业务指导、信息汇总处理和日常培训管理等工作。
3. 网格专管员确定方式:网格专管员在村三委会成员、治保调解主任、大学生村官和其他有从事平安综治等工作经历者中确定。基本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会电脑操作;熟悉所在村网格情况,原则上常住在本村,人际关系好,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能自觉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网格专管员由各行政村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初步人选,报乡综治办审批同意,乡级网格专管员(网格指导员)由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具体确定,网格专管员确定后均需报乡政法综治办备案。
4. 网格专管员报酬补贴:网格专管员以兼职和志愿义务方式开展工作,区、乡财政给予村级网格专管员基本岗位补贴和工作奖励。基本岗位补贴每季度每人300元。同时,我区已被绍兴市确定为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试点单位,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的要求,对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情况据实“以奖代补”(附件一)。基本岗位补贴和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经费,均由区综治专项经费和乡财政各承担50%。乡、村网格专管员的报酬补贴具体由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按季负责予以考核发放。
5. 网格专管员培训管理:村网格专管员日常培训管理由乡综治办统一负责,同时邀请区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对乡、村网格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授课和业务指导。要严格网格专管员的考核奖惩,适当拉开奖励档次,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案事件或被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对网格专管员予以教育警示,必要时予以撤换调整。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是乡党委、乡政府根据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枫桥式”乡镇创建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村级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开展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村党支部、村委会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沟通交流,注重协作配合,切实解决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各行政村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村实际,科学合理调配资源,充分有效整合村级各类专管员、协管员,真正实现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同时要建立网格专管员考核、管理、培训等长效制度,配合做好“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及其手机终端“平安通”推广使用,制订并实施好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细则,确保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的长效性和实效性。
3.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各行政村要落实好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工作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放到人。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将配发启用“平安通”手机终端,保证网格专管员和乡分管工作人员及早熟悉使用,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处理的实时互动、快速流转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确保社会治理信息特别是不稳定因素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附件1:岭南乡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办法
附件2:岭南乡网格专管员报名表
中共岭南乡委员会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十
主题词:网格专管员 “一员多职” 实施意见
抄送:区委政法委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0一四年十
附件1:
岭南乡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面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网格专管员和其他提供重要信息的人员。
二、奖励事项
1.事件类信息
①各类非法组党、结社、集会活动及其动向;
②境内外敌对组织、民族分裂组织、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黑社会组织以及各种敌对分子策划进行渗透、破坏或暴力犯罪活动的苗头及事件;
③一些群体性活动或集会可能造成伤亡或后果的;
④因各类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⑤其他涉外、涉法、涉农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重点人员信息
①有扬言赴京、到省、市、区上访苗头的或已经实施的人员
②有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③有违法犯罪苗头需要及时挽救;
④遇特殊情况急需救助的;
⑤收入反常、形迹可疑者;
⑥曾经违法犯罪屡教不改者。
3.案件类信息
①有杀人、抢劫、绑架、投毒、爆炸、纵火等违法犯罪嫌疑的;
②有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嫌疑的;
③有可能是销赃窝点或从事传销等非法活动的;
④带有地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的;
⑤有其他违法犯罪可疑行为及线索的。
4.事故类信息
①有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隐患的;
②有环境污染隐患的;
③有影响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安全隐患的;
④有其他引发事故隐患的。
5.公共安全、灾情疫情类信息
一次灾害过程有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险情,有农作物绝收可能,有各类传染病扩散流行疫情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火爆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加工企业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仍在生产的。
6.矛盾纠纷类信息
婚姻家庭、邻里、伤害、劳资、经济、征地拆迁等方面引发矛盾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论过激,或有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
三、奖励标准
网格专管员在接到相关信息后,经核实确认的,应通过“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或“平安通”(情况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再进入系统报送),立即向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乡级网格专管员(网格指导员)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对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经乡领导把关后,通过“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或“平安通”等途径,报告上级对口部门,并报区综治办备案。
对第一时间上报的有效信息予以分类奖励,具体如下:
1、重要信息,指即将引发较大事件类、案件类、重点人员类苗头动向、事故类隐患,公共灾情疫情预测、矛盾纠纷激化类等事件,由于得到信息,及时处置,未造成后果的,每条视情奖励50至100元。
2、重大信息,指已经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事件类、案件类、重点人员类、事故类、公共安全灾情疫情、矛盾纠纷激化类等事件,由于信息报送及时,处置妥当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每条信息奖励100元至300元。
四、奖励程序
1.采集上报的社会治理信息具体奖励由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查把关。
2.乡综治办要逐步细化奖励细则,统一登记造册,及时兑现奖励,并通过信息系统随时上传电子台帐备查。
五、其它事项
1.“以奖代补”实行“一件一奖”,同一信息多人多次多级上报不重复奖励。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人员上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上报人,其他人提供的情况对问题处置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2.“以奖代补”资金由区综治专项经费和乡财政各承担50%,由乡财政先行全额兑现奖励,区综治专项经费每半年核拨一次给乡。
3.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奖励,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
岭南乡网格专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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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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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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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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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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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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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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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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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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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报名表各村在11月15号前上报岭南乡政法办赵雪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