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乡机关各办(中心、站):
为加强岭南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有激情、敢担责、重实干、守纪律”的中层骨干队伍,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机关(事业)中层职位进行选拔调整。根据《上虞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拟选拔调整职位
本次拟选拔调整的中层岗位5个。其中,提任中层正职3个,为团委书记岗位、党政办主任岗位、农技信息中心主任岗位;提任中层副职2个,为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岗位、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岗位。
二、任职条件和选拔范围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同时,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提任团委书记的文化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2、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中层正职的,应任中层副职满两年;其中,新提任团委书记的,应任中层副职满一年。尚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提拔;
3、年龄一般在男50周岁、女47周岁以下;其中,新提任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4、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新提任团委书记为团员或党员;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公布之日。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本次选拔中层干部采用直接选拔方式进行。程序主要包括:
(1)动议。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2)职数审核。工作方案制定后填写《中层干部职数审核表》,报送区编委办审核。
(3)方案预审。经区编委办职数审核后,将工作方案(附《中层干部职数审核表》)报区委组织部预审,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4)公布方案。公布具体职位、资格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等事项。
(5)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乡党委组织。民主推荐同时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综合分析,互为补充,相互印证。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在职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数一般应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为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6)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结束后,对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得票情况进行汇总,在票数相对集中的人选中,乡党委综合考虑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酝酿,在征求乡纪委意见情况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7)考察。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凡属区委组织部审核管理的中层干部,按有关程序产生建议人选后,由区委组织部考察。
(8)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一般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对任免事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9)公示任职。讨论决定后拟提任对象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乡成立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谢文权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戴忠伟、罗党生为副组长,其他乡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同时成立乡机关中层干部选拔工作考察小组,由罗党生任组长,夏炎军、范佳佳为组员。成立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小组,由顾永宝、陈杰、王国祥等同志组成,顾永宝同志兼任组长。整个选拔调整工作基本在11月下旬结束。
五、工作纪律
中层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乡党委按照“有激情、敢担责、重实干、守纪律”总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工作纪律,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任用工作接受区委组织部全程监督与检查。
中共岭南乡委员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中层职位 公开选拔 实施方案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