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2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上虞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6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全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立足于应急信息发布的具体需求和区、镇、村三级统一联动,依托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构建安全可靠的农村应急广播体系,有效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公共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建设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的总体要求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资源共享,平战结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接口标准,充分依托全覆盖的“村村响”广播和有线网络的现有设施,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全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按计划全面完成,应急情况下及时准确播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党委政府的应急号令,实现平战结合。
建设任务分两年完成。建设区级农村应急广播中心(区级前端),完成4个区级分控台、19个镇级前端和339个村级分控台,升级改造原有“村村响”广播体系,实现农村应急广播全覆盖。建成后系统与省、市、区三级应急部门实现联动,实现全区行政村应急信息发布全天候响应并迅速送达目标地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上虞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府办分管负责人和广电总台、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文广局、广电总台、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应急办、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分管领导,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2.明确建设责任。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区政府把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制订项目计划,落实工作职责,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全力推进我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区应急办要抓好全区面上的指导督促和协调推动工作;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区文广局、广电总台要认真履职,确保建设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负责做好应急广播体系建成后的日常维护工作;各乡镇、街道落实乡镇、村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应急广播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保障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必要的建设资金和维护资金。
3.落实资金保障。采用机顶盒模式,先推进室外应急广播建设,由区财政补助建设经费控制数为609.06万元(最终以实际投入审核数为准),分两年到位。2015年起区财政对农户自愿购买的应急机顶盒每台补助100元,每年200万元,连续补助3年。运行维护费从2016年起由区财政每年补助60万元,其余由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承担。
4.扎实有序推进。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分两年完成全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2014年完成区级前端、4个区级分控台、9个镇级前端和169个行政村公共区域的应急广播体系覆盖;2015年完成10个镇级前端和170个行政村公共区域的应急广播体系覆盖,确保通过上级验收。同时,认真落实区政府支持的应急机顶盒的推广工作。至2017年完成8.5万农村用户的应急机顶盒推广,至2019年基本完成全覆盖。
5.强化考核监督。区文广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对工程进展和工作绩效等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严格执行项目计划,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动的,应按有关程序报批。
6.推动有效使用。区、镇、村各级要把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纳入到当地各类应急预案中。区应急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应急响应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在应急知识宣传和处置工作中的使用规范,指导推动相关部门积极使用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开展社会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