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卫党〔2015〕11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区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区委办〔2015〕26号)、区作风办《关于印发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虞作风办〔2015〕1号)和局党委《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虞卫党〔2015〕4号)、《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廉洁勤业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虞卫党〔2015〕5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暨“勤廉文化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深入实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勤廉文化建设年”活动,通过抓住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强化措施,使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提素质、严自律上,体现在办实事、解难题上,体现在强执行、抓落实上,为加快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和“三个卫生”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具体内容
(一)开展“勤廉文化建设年”活动
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主题,积极开展“勤廉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文化的精神支撑作用。
1.培育勤廉文化
根据各单位发展功能定位,在充分调研和听取民意基础上,制订符合单位实际的发展愿景和发展规划,凝聚干部职工的思想共识。以新时期“上虞卫生精神”为引领,各单位挖掘发展历程和文化内涵,提炼核心价值观,弘扬以“勤”、“廉”为主导的单位文化。(由局办公室、医政科牵头)
围绕“三好一满意”争做人民满意的白衣卫士,充分挖掘系统内勤廉先进典型,评选“医德标兵”、“最美护士”、“最美责任医生”、“最美医疗服务故事”、“扎根基层最美卫生人”等先进人物(事迹),编印《卫生系统最美人物(事迹)》,开展集中式宣传,充分发挥勤廉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由局办公室、医政科牵头)
2.倡导勤廉风气
完善和落实班子议事规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重要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汇编劳动人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规程、财务运行规定、医卫服务规范等手册,学习制度规定,增强规则意识。组织学术沙龙、文化培训、运动竞技等活动,及时回应职工诉求,增强职工归属感。开辟宣传阵地、丰富活动载体,深入推进勤廉文化“进科室、进病区、进工作场所、进电脑网页、进干部家庭”活动,让“勤业、廉洁”成为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由局办公室牵头)
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建立“轮岗培训”机制,开设“医生大讲堂”, 依托医德人文网络教育平台,学习医疗业务、法律法规、医德人文、职业规范、医患沟通、文明服务等课程,列入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设立学术科研奖励基金,鼓励职工钻研业务、增强本领,浓厚提升人文智慧和发展软实力的氛围。(由医政科牵头)
3.树立勤廉形象
开展“打造诚信医疗、增进医患和谐”承诺履诺活动,重温希波克拉底誓言,提炼、公示并自觉践行《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承诺》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公开承诺》。深化医德考评体系建设,提高个人医德档案电子化管理和考评结果刚性应用水平。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各界人士等“走进卫生”,实施服务对象直接评议和第三方评议工作。公开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违反“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和《公开承诺》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切实提振行业形象。(由驻局纪检组牵头)
(二)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突出为民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转变作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强化“担当执行”,开展权力运行规范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则,加强人、财、物和事权运行的规范管理,落实措施、重抓执行。(由局办公室、人事科牵头)
建立“一事双谈”、“提醒警戒”机制,开展贯彻“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十不准”要求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纪律执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剖析,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和懒、怠、散行为,促使卫生系统干部队伍“敢担当、强执行”。(由驻局纪检组牵头)
2.着力“破解两难”,开展重点难点攻坚行动
围绕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目标任务,健全“问题倒逼、责任倒查、计划倒排”机制,分解全年卫生工作任务和推进进度,特别是围绕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分级诊疗新格局构建、城乡卫生一体化推进、医疗服务软实力提升、公卫管理精准度提高、卫生发展好环境营造等重点工作,定期协调,攻坚克难。梳理一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推进,全力破解工作推进难、群众就医难问题。(由局办公室、医政科牵头)
健全业务工作督查机制,每月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工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群众来信来访调处情况等进行分析通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保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健全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医疗卫生单位制度,加强专项督查,及时调查研究,着力破解难题,确保重点工程推进和重要工作落实。(由局办公室、医政科牵头)
3.围绕“高效审批”,开展行政审批提效行动
配合审改办开展好审批“互为前置、政策掐架、擅设门槛”专项整治,清理“审批事项”和不适宜的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载体,不断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审批及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精神,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审批,主动加强与拟办非公立医疗机构联络,积极做好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在创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行政许可科、医政科牵头)
4.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公办机构巡查行动
实施公办医疗机构巡查工作,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十不准’要求”、“干部人事管理”、“医疗卫生规范服务”和“经济财务管理”四个方面进行履职联审,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纪线索调处力度;重申“两高”商业贿赂司法解释,健全“制度+科技”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统方管理和三级处方点评通报,开展超常预警、诫勉提醒等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由驻局纪检组牵头)
5.倡导“节俭风气”,开展小微浪费整治行动
巩固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倡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弘扬节俭风气,培育节俭习惯,树立厉行节约先进典型,营造节俭为荣、浪费为耻的浓厚氛围。立足抓常、抓细,从小处入手,针对党员干部在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方面存在的小微浪费现象,开展相关治理,进一步纠正和规范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小微浪费行为,降低机关(单位)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单位)建设。(由局计财科、局办公室牵头)
三、工作保障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暨“勤廉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推进2015年度卫生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牵头科室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抓好部署实施,各单位要建立机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实施,抓好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单位现状和干部作风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保障,要按照“系统上下联动推进、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要求,切实将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到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暨“勤廉文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