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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社保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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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市用人单位实施社保管理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虞人社【2011】2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保管理员队伍建设,更好的提高管理员的业务素质,更熟练的运用社保业务新系统,现将2015年度我区社保管理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所有持有社保管理员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的人员。

二、培训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5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上虞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凤山路147号二号楼三楼)。

报名时请随带社保管理员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份,并填写一份《2015年社保管理员继续教育申请表》(表格附后,可复印)。

三、培训方式

我区2015年度社保管理员继续教育将主要采取面授方式进行。面授时间报名时另行通知,经面授并通过考试者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四、培训内容

社保管理员业务知识及实务操作。

五、收费标准

经物价部门核准,报名时需缴纳培训费用120元/人。

六、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社保管理员工作时间,保证其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联系电话:82120313

联系人:章老师、沈老师

附件:《2015年社保管理员继续教育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虞人社[2015]30号附件2015社保管理员继续教育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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