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8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10号)要求,切实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在全区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人口数约为全区总人口数的1%。
三、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从2014年底开始,到2017年底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为调查准备阶段;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区政府成立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承担调查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本次调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机构,并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准确、及时、全面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
五、经费保障
抽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承担调查任务的乡镇要确保1%人口抽样调查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上虞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上虞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云才
副组长:孙东红 区统计局
严国芳 区公安局
徐楚贤 区计生局
许庆荣 区发改局
成 员:徐伟军 区委宣传部
孙云苗 区教体局
黄润川 区民宗局
陈 波 区民政局
金惠君 区财政局
陈建义 区人力社保局
叶小群 区建设局
葛赞龙 区建管局
胡四海 区规划分局
叶 彤 区市场监管局
周 琳 区旅游局
钱列岗 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宋洪波 区文广局
李 萍 区统计局
楼兰芳 国家统计局上虞调查队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孙东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2: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全国、省、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开展全区范围的人口调查宣传动员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
区教体局:负责提供在校学生人数等资料,协调在教育系统选聘调查员,参与调查员培训等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民族宗教等相关协调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相关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提供火化人口信息的相关资料;
区财政局:负责人口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调查员选调的有关政策及协调工作,以及查准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协调提出查准住房项目的有关事项;
区建管局:负责协调建筑工地等调查的有关事项;
区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区域地图等调查的有关事项;
区计生局:负责提供出生人口、在医院死亡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区文广局: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并全面负责调查的专业技术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协调区域内宾馆饭店等调查的有关事项;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等工作;
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提供相关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
国家统计局上虞调查队:参与住户抽查核对和调查员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