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做好残疾人工作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政府施政的重要领域。建设残联信息数据库是一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加快我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十三五”信息化规划的要求和统一效能原则对残联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给予支持,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契机,促进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2.基本目标。建立一个现代高效互通共享的存储、查询和处理技术的信息数据库。在残联与各部门之间建立起横向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实现残疾人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业务数据繁冗复杂、信息孤岛以及政策重复享受等问题。
3.基本原则。一是信息共享原则。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有赖于与基础数据高效的交换印证和支持,人力社保、民政、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范围内授予区残联权限接口,为残联查询数据提供便利,有效实现残联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系统的数据整合与信息共享。二是权利义务对等和公民隐私信息保密原则。为切实维护各部门以及残疾人本人的权益,各部门都应加强保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在查询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各部门都负有保密责任,并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费用补偿原则。因建设残联信息库(系统)和共享信息接口等软硬件配套而产生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由区财政局审定在区残联年度预算中列支。
二、工作职责
1.区财政地税局于每年4月底前提供预算单位上年度工作人员人数情况,条件成熟时向区残联提供信息系统(数据库)授权接口用于查询。
2.区编办于每年4月底前以数据包形式提供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年度编内用工人员数据。
3.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于每年6月底前提供上虞区域内所有企业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税工资人数和地税编号等相关情况。
4.区人力社保局提供信息系统(数据库)授权接口用于查询、引用、更新数据。
一是提供上虞区内上年度社保登记单位的参保人数情况。
二是提供上虞区内残疾人具备残疾人证号等标记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实时查询。
三是区人力社保局可向区残联获取登记残疾人的相关信息用于社保事务应用。
四是区残联推广社会保障市民卡在残疾人保障事业中的应用并保证社保数据应用的安全和保密。
5.区民政局共享相关硬件设备,授权区残联批量查询区域内残疾人本人及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包括低保边缘户)和其他优抚资金的情况;提供区域内福利企业的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实时提供区域内残疾人死亡(殡仪)信息数据,用于注销;提供重性精神病人救助情况查询。
6.团区委提供上虞区域内青年助残志愿者数据情况(电子表格)。
7.区建管局于每年6月底前需提供上年度上虞区域内建筑公司的资质数据资料(电子表格)。
8.区统计局于每年6月份提供全社会平均工资情况。
9.区慈善总会提供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助学情况。
10.区卫生局提供上虞区域内白内障病人住院情况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配合。残疾人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利于残联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为区残联查询残疾人基础数据提供便利。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管理和应用,切实加强数据库更新工作,保障数据的连续性、及时性,持续完善好、管理好和利用好数据库。
考虑到区残联缺乏硬件设备(机房和服务器等)的管理人员和机房条件,区民政局要提供相关设备供残联使用,并适当扩容相关硬件、开发相关软件,系统维护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列入相关部门的预算。
2.强化保密意识。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工作,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中心工作始终,切实提高自身保密意识,对于查询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涉密资料做到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各部门以及残疾人本人的权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