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为落实2015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规范我区疫苗接种工作,保证我区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原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兴市疫苗接种指导意见(2015年版)》等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局制订了《上虞区疫苗接种指导意见(2015年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保持适龄儿童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包括白破)、麻疹类、乙脑、流脑和甲肝疫苗的高接种率水平,单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麻疹类疫苗(包括麻风、麻腮、麻腮风)要求达到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儿童麻风(麻腮)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根据疾病控制的需要,积极开展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要求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五种以上二类苗接种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7周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一剂次接种率达到85%以上,2011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出生的儿童水痘疫苗两剂次接种率达到50%以上。
三、各单位要以今年创建(复评)规范化(星级)预防接种门诊为契机,切实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增加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增加预防接种服务频次,降低预防接种日门诊量,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在实施接种前,要严格遵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一苗一告知”制度,第二类疫苗以“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为自愿受种者提供及时的预防接种服务。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
附件下载:虞卫[2015]36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