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绍兴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现将《上虞区夏季消防集中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区夏季消防集中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全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
对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各乡镇街道6月底前根据企业规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及负责人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文化场所、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文物古建筑为重点。
对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居住出租房屋,主要检查房东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及形式,电瓶车集中存放及充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情况。
对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车通道及人员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用火用电设施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安监、文化、建设、新居民服务管理、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旅游、商务、规划、服务业发展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工作制度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公共消防基础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修检查。要落实市区和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根据“十二五”规划,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检查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情况,以水务集团等行业部门为主导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检查。主要检查按照国家《乡镇消防队标准》、五部委《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百千万”消防队伍建设工程的通知》要求,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三年建设发展规划(2015年-2017年)》等情况;乡镇街道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按标准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情况。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责任检查。主要检查乡镇街道部署落实消防宣传工作,宣传、文广等部门督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行业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等情况。
2.消防宣传“七进”检查。主要检查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铁路、公共交通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等情况。
3.媒体消防宣传检查。主要检查各乡镇街道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推出一期消防宣传专题报道,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4.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等情况。
(四)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主要检查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制定、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建设、灭火救援物资储备情况,以及多部门联合开展石油、化工以及地震等灾害实战拉动演练情况。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各级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是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逐一明确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具体职责,统筹抓好各项检查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单位内、行业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行业部门责任。区安监部门要对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重点开展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商务、文化、教育、规划、旅游、建设、民政、卫生、服务业发展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会同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供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
(三)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责任。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警种间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全警动员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公安消防大队、派出所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各行业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要对执勤训练工作开展深入细致检查,提升灭火救援实战打赢能力。
(四)社会单位责任。各社会单位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四、时间步骤
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并进行部署。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在主流媒体设立专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社会舆论声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二)排查整治阶段(
(三)总结考核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指导培训,规范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助推经济的做法和成效。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具体要求见附件7、8)。
(四)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力求实效。区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请各单位认真按通知要求的台帐资料整理并做好记录,以备各级检查,同时要求将有关表格信息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通过政务网/消防大队办公室报送,联系人:张学涛,联系电话:18767520060)。其中,区民政局于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
2.福利救助机构检查整治台账
3.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整治台账
4.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台账
5.文物古建筑排查整治台账
6.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统计表
7.消防宣传“进机关”工作标准(试行)
8.消防宣传“进网站”工作标准(试行)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5]137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