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15年绍兴市对各区、县(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812”土地整治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绍市土资发〔2015〕14号),现将需到期验收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任务下达给你们。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尽快建立项目实施进度台帐,落实专门人员加强项目监管,强化复垦耕地质量建设。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制订实施计划,大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度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上虞区2015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任务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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