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美容美发店、理发店、洗头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门县委、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意见,提高我县美容美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6号令)、《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初级美发师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全县各美容、美发、理发、洗头等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考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加美发师初级的考核: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的;本职业(工种)学徒期满;经本职业(工种)初级工培训结业的。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各工商所、个体协会。
3、联系人及电话:
东城工商所 方 强 13968511030 3333150
西城工商所 章 华 13958528018 3382935
健跳工商所 沈定标 13058636723 3443066
花桥工商所 戴照蓬 13968528718 3500210
经考核鉴定合格的,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作为从业人员及单位聘用人员的凭证,同时作为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及年检的前置条件。
四、收费
按县发展和改革局培训班核定收费标准收取,即非本县户籍人员,收取培训费180元,考核鉴定发证费50,共计230元;本县人员收取培训费、考核发证费120元、食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六、各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无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者,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为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1、《三门县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名单》
2、《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