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时间
6月24日11时30分时起,原由县建设规划局房管部门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停止受理。自6月29日起,由县国土资源局各办证窗口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登记受理发证地点
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8号,咨询电话:0576-83326029。
三、原有证书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