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三民〔2016〕64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福利
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通知
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根据《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台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和资助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资助资金是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专项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的补助资金。
本项目资助应符合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资助的范围包括:
(一)社会服务公益项目。资助规模较大、能力较强、区域辐射功能较为显著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扶贫救灾、精神卫生、残疾人服务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公益项目。
(二)社工服务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工机构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社区老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开展困难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项目。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我县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满两个年度以上,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且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实施机构;
(三)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五)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六)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以下社会组织:
(一)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二)评估等级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三)有配套资金的项目;
(四)经认定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社会组织申请项目资助,应当如实、完整填报《三门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并附下列材料(均须一式三份):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有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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