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镇街道,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9号)文件精神,在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嘉善塘的水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但嘉善塘及支流两侧仍有部分污染源尚未得到根治,加上受汛期水闸站长期关闭影响,孟家桥断面与邻近的嘉兴塘桥断面水质较差,与治理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全面落实“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劣五类水剿灭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5号)、《关于开展剿灭劣五类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平“五水共治”领〔2017〕3号)、《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平“五水共治”领〔2017〕4号)等文件精神和嘉善塘河长傅金明同志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嘉善塘污染源排摸和前期整治情况,梳理出目前亟需整治的20个问题,现予以任务分解(具体见附件)。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逐一制定整治计划,严格执行整改任务。每月整改进展情况由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确认后,于次月5日前报至牵头河长单位公安局,公安局负责汇总。
联系人:方震,电话:85030142、15157471611(771611),邮箱:gonganju@pinghu.gov.cn。
附件:2017年嘉善塘水环境项目化治理任务分解表
平公通字〔2017〕24号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2017年嘉善塘水环境项目化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doc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