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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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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单位:

现将《平湖市公安局“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公安局

2017310

 

平湖市公安局“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

系列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护航市委市政“四大工程”建设,保障“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的顺利开展,强势在全市范围掀起严管交通违法的浓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为宣传主题,通过解读整治举措、宣传法律法规、倡导交通文明、展示工作成效,增强群众对系列行动整治成果的切身感受,提高积极评价,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对系列整治行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动员全社会自觉遵法守法,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通过整治和宣传,全面实现“三个明显”,即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乱点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为社会经济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小城镇整治等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进一步推进“法治平湖”、“平安平湖”、“文明平湖”建设。

二、工作措施

“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宣传工作要动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充分依托传统和新媒体平台,以及电子屏、户外屏等载体,开展全景式、立体式、多层次新闻报道,利用舆论引发关注、深度报道、造势借势,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前期预热阶段(228前)

通过问计于民、问计于媒,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告别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1.公众调查,凝聚民心。结合浙江省公安厅发布的当前影响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前十位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通过网络和微信调查等方式发布,取得群众对系列整治行动的认可,为后期严管措施的推出打好舆论基础。

2.送法下乡,问计于民。通过“五进”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听取社会各界对营造整治氛围和开展整治行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和媒体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以此向社会传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二)整治造势阶段(31——1231

1.专题宣传。在“平湖公安”专版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专栏,定期报道行动实时情况,展示行动整治成效,树立公安铁军形象,提高整治行动的社会面知晓度和满意度。

2.加大曝光。在电视和微信平台上建立交通违法曝光台,每周公布超速、酒驾最严重的违法排行榜,并对五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或拒不接受处罚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人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主动与当地文明办对接,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曝光、抄告制度,对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书面抄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对公务人员涉及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者冒名顶替、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交通违法行为且公车私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市纪委、市人事局和当事人所在单位。

3.举报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借助“交通拍客”等新媒体平台,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提高民众参与度,将交通违法和陋习置于全民监督之下,营造人人参与交通治理,人人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

4.“五进”宣传。联合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结合“五进”宣传工作,组织民警深入全市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通过开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播放宣传片、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5.巡回演出。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巡回演出。组织宣传队,结合“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宣传主题,到各镇(街道)开展文艺巡回演出,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知识。

6.热线访谈。主动与广播电台进行对接,通过广播在线等方式与听众互动,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宣传交警部门的工作措施,展现公安交警精神风采。

7.随警报道。联合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展执法直播报道行动,扩大宣传影响。以现场生动的交警执法,在展现交警规范执法形象的同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告诫心存侥幸的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8.矩阵宣传。依托以“民生66、“平湖交警”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声、同步引导、同步宣传。实时发布各波次整治措施,设置互动话题,发挥联动效应;进一步壮大传播声势,增强网络热度,体现工作效果,展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9.线上互动。以“文明交通我参与,平安出行常相伴”为主题,开展微信线上有奖互动活动,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积极发现身边交通陋习,征集交通安全管理意见、建议,公安整治在行动随手拍等内容,评选“金点子”、“最美交通参与人”,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与度。

(三)成效展示阶段(截至2018131

通过一个阶段的系列行动,突出展示“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守法意识逐步增强、社会参与逐步深入”等整治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1.展现社会积极评价,邀请媒体记者采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交出租司机、居委干部等市民群众,以百姓之口说整治成效,通过来自各行业的交通参与者对整治成效的积极评价,体现群众支持系列行动的民意。

2.展现社会文明风尚,邀请记者采访报道一批文明礼让、遵法守纪的模范市民,会同市文明办等单位开展 “好司机”“好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活动,体现系列行动形成的“尊法守法、人人有责”的共识正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3.展现公安交警队伍风采,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一批为民服务、群众认可的典型事例和人物,用富有感染力的方式展现民警工作风采,弘扬“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队伍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做到宣传与业务并重,主动向公关办和交警对接,上报典型新闻素材,努力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子、广播有声音”,全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整治工作,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宣传重点,展现公安形象。在宣传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抓住特定群体、重点区域、突出乱象、整治措施和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不断提高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宣传交警和相关协同单位“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举措,树立公安交警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严守新闻纪律,加强正面引导。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公安机关接受媒体采访工作规范、处置突发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规范,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新闻宣传无小事”和“舆情就是警情”的敏感意识和责任意识,妥善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妥善进行处置和引导。

(四)注重素材收集,加强信息上报。要注重相关素材积累,及时摄录整治现场民警执法工作和精神风貌,大力宣传民警“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和为民办实事的好人好事,对有教育意义的监控、执法记录仪摄录的典型案例和执法现场影像要及时留存,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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