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示范村和星级运营团队建设水平评价结果的公示
朗读
根据《宁波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南》《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认定条件》以及《宁波市乡村旅游运营团队服务评价规范》,在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组全面开展了台账审核、集中评审、现场验收和综合评估,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025年度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示范村和运营团队建设水平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
北仑区春晓街道
象山县新桥镇
鄞州区东钱湖镇
二、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单位
象山县泗洲头镇、余姚市鹿亭乡、奉化区溪口镇、象山县墙头镇、慈溪市匡堰镇、海曙区龙观乡
三、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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